宜兴市民史先生于2010年1月8日在宜兴融达汽车城某品牌汽车销售店内购买了一辆2.8排量的柴油车,爱车到手后,史先生仔细翻阅了使用手册并严格按照其中方法使用,又听说首次保养对新车很重要,史先生在新车使用2400公里时就急着去4S店进行了首次保养。
■车主
首次保养后的第二天2月5日,史先生像往常一样去热车,刚想开车,史先生的爱人便急忙跑过来说,车底下都是油。史先生大惊,发现发动机下面都是油,赶紧熄火,随即打开引擎盖,里面也都是油。史先生立刻拨打了4S店电话要求他们来看看车子出了什么问题,半小时后4S店维修人员到了,经过检查称是首保更换的机油滤芯没有拧紧,不是大问题,换个机滤,再加点机油就好了。
更换后,维修人员说车可以开走了,史先生不放心要求再到4S店检查一遍,维修人员开着服务车跟在史先生的车后面。车子开出大约200米,服务车突然插到史先生车前,维修人员跳下车便挥手让史先生熄火。史先生下车后才发现,车子的机油已经喷射出长长的油路。随后车子被拖至4S店,维修人员数次更换机滤还是出现喷油现象,最后用撬棒拧紧机滤才使车子不再喷油。
■经销方 汽车质量肯定无问题
车子行驶至7400公里时进行第二次保养,当车子被抬起时,史先生才发现车子原来一直在漏油,机滤、变速箱、排气管部位都是机油。这让史先生又想到车子的后视镜电动开关失灵的故障,4S店维修了5次后依然没有修好,以至于后视镜要一直用自己的手扳动使用。史先生对该车失去信心,要求退车。遂诉至宜兴工商局12315申投诉举报中心。
宜兴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就此事分别与当事人双方进行了约谈。该品牌汽车销售公司售后服务4S店承认首次保养后的漏油是维修质量事故造成,但对该车的质量承诺没有问题,不同意进行退车处理,愿意为消费者进行免费维修。而消费者认为一而再、再而三出现维修事故,无法接受这种说法,如果该车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再次出现漏油问题,同时又超出了厂方的维修期限,那么就会陷入投诉无门的境地,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将受到威胁,坚决要求退车。
■消委会 双方要换位思考
经过12315工作人员两次调解,最后达成一致协议,彻底维修好所有故障,消费者的柴油车至下次保养周期内,如再发生漏油则进行更换总成件,如无法解决则换购新车,并承担相关费用;销售商赠送消费者免费保养作为前期车辆维修的补偿;适当延长消费者柴油车质保期。
消委会负责人介绍说,汽车数量的大幅增加也势必会带来汽车消费问题的增加,近几年来,汽车质量问题投诉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新热点。因此,在汽车质量投诉增加的状况下,消费者提高自己的权益保护意识,合理维权显得尤为重要。宜兴工商局12315提醒:目前由于国家关于汽车三包的政策迟迟未能出台,其售后服务规定多是厂家的自律文件,因此在出现纠纷时买卖双方会存在比较大的争议和分歧。由于汽车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构造复杂、科技含量高,一般的商品三包规定并不适用于汽车。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双方都应当客观地看待问题,车主的要求应当做到合法、合情、合理,厂家也应当考虑到消费者毕竟是弱势群体,双方进行换位思考更利于问题的解决。对于消费者来说,应当正确看待汽车投诉,进行投诉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一切行为应当以能够有效解决问题为前提。(记者 钱久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