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胜利名座的十多位业主向本报投诉称,他们是胜利名座二期业主,由于交房时间未按合同约定执行,大部分业主至今未收房。按照合同约定,业主可以得到每日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近日,胜利名座的物业公司江西省摩登假日广场有限公司提出以物业费冲抵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为此,业主集体抗议,要求兑现无果。
南昌市胜利名座销售中心
□投诉
延期交房违约金难兑现
2009年年底,方女士购买了南昌市胜利名座一套面积为40.91平方米的精装修小居室。与其他购房合同不一样的是,她签订的是一份《南昌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这份合同不是跟开发商签订的,而是跟一个名叫“何易”的私人业主签订。
根据合同约定,该房会精装修,各种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方女士说,合同约定于2010年9月交房,可直到现在,房屋交付时必须配备的家具、家电仍不齐全。多次协调后,她勉强收房,但距离约定的收房日期已经过了7个月,按照合同约定,一个月能拿到1000元左右的违约金。而此时,物业公司竟要求以物业费的形式冲抵违约金,许多业主不同意,多次找物业沟通,要求将违约金兑现,但没有结果。
□回应
若不同意可支付现金
对此,胜利名座物业回应则是,并非强制规定用物业费冲抵违约金,这只是跟业主协商的结果,因为考虑到业主收房后也要交纳物业费。若有业主不同意用物业费冲抵违约金,也可以支付现金。
该物业公司负责人梁惠中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通知业主收房的时间是3月底,所以按照合同约定,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应该算到3月底,但业主认为应该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很多人算到了现在。这是双方就违约金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协议的主要原因。
“其实房屋内的交付条件已具备,家具和家电须待业主收房后,再从仓库内拿出来安装。”梁惠中表示,他们同意将收房日期定在4月30日,违约金计算截止时间为收房日。业主若同意,可立即签订赔偿协议,一个月内支付现金。
□结果
签订协议1个月内兑现
对此,业主代表表示,愿意做出让步,将收房日期定为4月30日。
最后,经协商,梁惠中答应所有的业主都按照合同约定来支付违约金,并且当即与每位业主签订了一份《补偿免责协议》,上面约定,甲方将在一个月之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但前提是乙方要放弃追究甲方延期交房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