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房管部门下发通知紧急叫停
本报讯 楼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始发放VIP卡,收取万元办卡费。昨日,本报对南岸区的明发·江南香郡楼盘发卡收费一事进行报道后,引起市、区两级房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当天上午,南岸区房管部门即向开发商发出通知书,叫停发卡收费行为,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根据规定,严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以“内部认购”“内部登记”“发会员卡”等任何形式放号,或收取“订金”“诚意金”“会员费”等任何预订性质的费用。
据市房管局相关人士介绍,近几年随着相关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重点监管,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发卡收费的情况,只在远郊区县的个别实力较弱的开发商企业发生,在主城区则极少再出现。
该人士称,前日在接到本报的反映情况后,市国土局立即通知楼盘所在的南岸区房管局,南岸区房管局当天下午就派人到楼盘销售地核实情况。
南岸区房屋管理局负责人表示,经调查了解,本报报道的情况属实。区房管局昨日上午已给开发商下发了两个通知书:一个是要求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前,立即停止发卡收费的行为;二是责令开发商立即整改。
该负责人称,区房管局还将就此事继续深入调查,随后将调查结果提交市房管局,做进一步的处理。
记者 程洪川
□律师提醒
没有预售许可证 市民购房风险大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段勤提醒,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发售VIP卡缺乏相应的法律基础,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购房者在预约认购商品房时要三思而后行,预防可能带来的陷阱。
段律师称,绝大部分以认购卡的方式推出的楼盘,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优惠措施来吸引买家,不过这种优惠其实完全是虚幻的。
一是认购阶段,开发商一般不会公布销售价格,如果认购的人数超过预期,开发商将立即提价,一旦房价超过购房者预期,之前所谓的优惠就化为泡影,即使如期拿回预约金,也白白损失利息。
二是在认购时,购房者所缴纳的资金一般以现金方式支付,由开发商出具收据。但目前国家对认购以及认购金的监管并无明文规定,购房者所缴纳的认购金做何种用途无从监管。
三是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风险来源较多,并会转嫁到认购人身上。如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一旦出现问题,银行将优先实现抵押权,认购金将竹篮打水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