鲲鹏社陕西3月10日电(记者 杜晓旺)昨日本社报道《陕西中医学院学生公寓工程被实名举报 招投标疑存内幕》后陕西中医学院,引起强烈反响。法律工作者认为咸阳市规划局作为政府主管部门,不能将本属自己职权的举报调查之责推给当事方。建设方陕西中医学院认为此事已经被搁置了两个多月,受损最大的是他们。而陕西泾渭建设集团公司认为自己冤枉,怀疑举报人目的不纯,为什么开标时不当场反对?让记者遗憾的是,举报人的态度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好在此时已经引起当地检察机关的关注。
建设方倒苦水
3月10日,陕西中医学院基建处郭民生处长看到报道后约见记者。郭处长首先澄清,当初举报人张习武并不是在自己的办公室见到陕西泾渭建设集团公司姓李的项目经理。而是张在自己办公室接到几个手机电话,其中有李某的来电。郭处长表示,这件事已经搁置了两个多月,加上举报,对学院影响很大,损失也很大。让他们目前为难的是,作为建设工程发标方,陕西中医学院有什么权力和资格去调查处理举报中涉及的陕西泾渭建设集团公司和所谓的8家涉嫌围标、串标单位?这也是他们迟迟没有给咸阳市规划局、招标办回复的重要原因之一。
据郭处长讲,他和院领导有一个共同的看法,就是既就是陕西泾渭建设集团公司在本次招投标中没有违法,但 已经有和其他投标单位的这种接触,就给招投标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就应该作废标处理。郭处长说,目前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尽快让工程开工,别耽误了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拟中标者不理解
陕西泾渭建设集团公司董事长景男也一肚子怨言。他说,这件事从发生到现在他一直憋在肚子里没发言,今天要给记者说。举报要有证据。最不能理解的是,或者说举报人别有用心的是,开标前假如就有他所说的事,为什么开标时不反对?按规定开标的每个过程都要有各个单位签字,有一家不签字,就不能进行下去。他不是也签字了吗?却在最后告状?不能说你没中上标,反过来就告中上标的单位。这样国家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就别想搞了,安宁不了。
景男认为,按说,他们公司事隔这么久没接到中标通知书,也受到不少的损失。他希望建设方和政府部门不管什么结果,都应给一个说法。但事到如今,没人正式调查来。建设主管部门只是质询了一下。他感叹道,这样一来,对陕西泾渭建设集团公司的名誉影响太大了,可能今后都没有建设单位和政府部门相信他们了。
举报人态度模糊
记者联系到该事件的举报人张习武。但是,张的态度让记者大吃一惊。张极为反感地问记者,“谁指示你采访?记者有啥资格采访?问这事是啥用意?”并表示自己没有举报。当记者再问话时,张不愿再交谈下去。记者迷惑,是有人在打击报复还是他有什么顾虑?拟或另有它情?
律师用法规说话
就该事件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记者专访了陕西鼎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牛建。牛律师拿出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并于2004年8月1日起施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告诉记者,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视情况分别做出处理决定。第十四条规定, 行政监督部门受理投诉后应当调取、查阅有关文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第二十一条规定, 负责受理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关的当事人。也就是说,这件投诉案应该由咸阳市规划局来受理、调查并作出最后的处理决定。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处理。
那么,咸阳市规划局怎么能把自己的权力拱手让给陕西中医学院呢?
发稿前记者获悉,获知此情况后,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相关检察官已经向所辖内的陕西省第六建设工程公司相关领导询问,开始初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