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大宅”外观毫无变化,三楼晒着被子,显然一直有人正常居住。 深圳晚报见习记者张新燕
《“风水大宅”占绿地 嵌入高层住宅楼》追踪
深圳新闻网6月1日讯 (见习记者 王在兴)本报自2月14日起连续刊发《 “风水大宅”占绿地嵌入高层住宅楼》的系列报道,引发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如今事隔三个多月,记者得知,5月中旬宝安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终于给“风水大宅”的业主下发了《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其对涉及改建的部分及圈占的地下停车场在5月30日前恢复原状。但是据记者调查,此决定书对业主似乎毫不起作用,“风水大宅”鲜艳的琉璃瓦及雕梁画栋的柱石依然扎眼,“大宅”业主对其圈占的地下停车位竟然还在顶风建设。
业主律师辩称:不违法
自2月中旬本报对“风水大宅”事件频繁曝光后,记者不断追踪采访,得知查违部门又进行了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于5月4日根据当事人申请,按照程序组织召开了听证会。但是大宅的业主林某并未出席,而仅仅是委托了一位律师进行处理,在听证会上,林某的委托律师声称,该大宅装修风格只是“稍显独特”,如果放在潮汕地区,并没有人会觉得有不妥;至于其圈占的18个地下停车位的问题,国家的相关条款中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开发商可以通过与业主协商决定是否通过出售或转赠决定车位的使用权,而“风水大宅”所占用的车位也是该业主合法取得的,只是出于安全角度的考虑才将其圈占起来。其委托律师辩称:“大宅业主的做法完全符合常理,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