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新苑玫瑰园[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业主在小区住了6年多,如今开发商突然要把业主停车的架空层收回,重新划分车位再出售,这让业主们十分不满。记者了解到,开发商仓山房地产经营公司向业主提供的预售许可证是不符合规范的,因此,目前无权进行架空层交易。
业主入住6年多
开发商要卖架空层
17日上午,记者来到上渡路南台新苑玫瑰园。刚进小区大门,就见公告栏上贴着一张署名为“仓山房产经营公司”的通知,上称出售小区4号楼与5号楼架空层的汽车停车位,有意购买的业主到物业管理处登记。
“这两处架空层应该是我们所有业主共有的,开发商怎么能卖?”业主们议论纷纷。据了解,该小区共5栋楼,只有4号楼与5号楼的底层有架空层。
“我们从2005年初入住至今,数百户业主都把车停在架空层。”业主老李告诉记者,“开发商把架空层划分车位卖了,那大家以后到哪停车?”
随后,记者试图向管理该小区的祥宇物业处了解情况。物业处当时只有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在场,她表示,物业处只负责登记,对其他情况不了解。
开发商拿出
无效预售许可证
17日下午,记者以小区业主的身份来到仓山房地产经营公司,几名业主也一同前往。该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架空层产权是属于该公司的。当记者要求其出示架空层产权证时,工作人员表示:“要卖给业主的,怎么会去办产权证呢?现在哪个业主买了都可以马上去办产权证。”
那么,开发商究竟有无权利出售架空层的停车位呢?记者了解到,如果架空层的产权属于开发商,那么开发商会有一张预售许可证,在出售车位时,应向业主出示。记者要求开发商拿出车位的预售许可证。但是,工作人员拿出的却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上面写着“2003>榕房许字第1701号,批准预售楼号:1号至5号楼,用途:住宅”。
业主们质疑,这只是当初商品房的预售许可,与如今的架空层预售许可不是一回事。可该工作人员一口咬定,不管是车位还是店面的预售许可都包含其中。
记者从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咨询到,开发商提供的预售许可证是无效的。工作人员介绍,预售许可证上的可售范围是具体而明确的。如果开发商是出售4号楼与5号楼的架空层,那么许可证上就该写明白。而且该许可证上的时间是2003年,早已过时。开发商如果是现在卖车位,应重新报批。如果开发商提供不出符合规范的预售许可证,那就可以断定,架空层是公共配套设施。(记者 赵铮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