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半年维修二十余次

  石先生向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公室投诉反映:2008年2月在上海某4S店订购了一辆7座轿车,新车在使用过程中,频繁发生故障,短短五个月的时间里,有记录和没记录的维修竟达20多次。

  从石先生提供的记录显示,车辆先后发生车载报警器无故鸣叫不停;刹车时会自动急刹车且抱死;连续更换雨刮器、刹车总泵、刹车总成、刹车片,控油传感器等。

  石先生曾多次与4S店进行交涉,但至今仍未解决。“这个品牌的华东区负责人对我说,进口名车也有质量问题的,现在该车经修理后,已属正常,再多加送几次保养就行,然后就再也没有消息。”根据石先生投诉反映的情况,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公室与该4S店取得了联系。在多次与商家、厂家沟通后,生产厂家同意消保委建议,除为石先生修复车辆外,再一次性经济补偿5000元。对此,消费者表示满意。

  点评:

  一辆新车使用不到6个月时间内,连续发生刹车系统故障,而且多次维修仍未彻底根除,已严重影响了用户的车辆使用,这属于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其涉及到行车安全,应该引起生产厂家的重现。同时,石先生有意识的收集各类维修单据,为最终维护自己权益起到了很大的帮助,值得借鉴。

标 签:新车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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