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了交房时间,又不支付巨额违约金。临海近百户业主与商品房开发商——浙江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较劲”了:得不到赔偿,就不“回家”,拒绝领取新房钥匙。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临海国际汇晶城的业主们纷纷投书、致电本报“阿德哥讨说法”栏目,披露了恒宇房地产“不诚信”行为,希望能得到媒体的支持和社会的关注。
“国际汇晶城”曾获“大奖”
“恭贺恒宇国际汇晶城业主回家。”在国际汇晶城一期小区门口耸立着一个巨大的充气球,旁边的第二期商品房仍在紧张施工之中。
据了解,恒宇国际汇晶城位于临海大洋街道柏叶西路与清化路交叉口,总建筑面积约12.18万平方米,规划有11幢多层、6幢小高层、3幢高层和商业街。小区共分两期开发,第一期约300套,第二期有700套。开发商为房产资质三级、注册资金2300万元的浙江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28日,该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项目为恒宇·国际汇晶城,是临海新区新开发项目之一。”据临海市建设局的有关同志介绍,2007年7月,恒宇国际汇晶城荣获了浙江人居经典奖,同年9月23日,又获得了全国人居经典综合大奖。“恒宇国际汇晶城成为台州地区惟一连续荣获‘浙江人居经典’、‘全国人居经典综合大奖’的楼盘。”
导报记者从相关网站也查证了这个说法,同时还看到恒宇房产负责人在获得全国人居经典奖后的感言。“恒宇·国际汇晶城有幸获得全国人居经典综合大奖。我们在开发过程中,始终相信只有优质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才是对未来业主最好的回馈。”
然而,为何这样的一个“全国人居经典综合大奖”楼盘,如今却遭到近百户业主的强烈质疑呢?
交房逾期两个多月
当得知导报记者前来采访,该小区的购房户个个情绪都很激动。他们告知,恒宇房产违反合同规定,没按约定的时间交房。“尽管我们很想拿到房子,但房子未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和办理有关手续,就通知我们领取房子钥匙,这种行为对我们广大业主是极不负责任的,所以我们拒绝接受。”
“我这套房子总价是87万多元,大部分钱是向他人借来的,想早点拿到房子到银行办理按揭,好返还借来的钱。可房产公司交房时间一拖,就拖了好几个月,实在是太可恨了。”业主汤先生强烈不满,在约定交房时间后,他多次找开发商都没给答理。“直到2月21日(农历正月初八)才接到通知,让我去领取钥匙,这与购房合同上所规定的时间已延迟了80天。”
据汤先生介绍,购置汇晶城的商品房业主,大多为工薪阶层,有的像他一样是靠借钱买房的。如今开发商拖延规定时间交房,可苦了他们这批“没钱”的人。
一业主说,为了买这一房子,当初他还卖掉自己老房子,租了他人房子近两年,左盼右盼还是这个结果,咋还谈得上是 “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才是对未来业主最好的回馈”?
在采访中,业主杜先生告诉导报记者,房产公司除了延误交房时间外,房子质量也有一些暇疵。“按规定厨房要设有水漏洞,以排泄污水,可我家的厨房却没有。”另外,众业主还纷纷指出了汇晶城商品房存在着外部墙体脱落、库房内没坡度和不通电、个别楼房立柱出现了空架等诸多问题。
“这种赔偿无法接受!”
“既然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就应该不折不扣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来执行,何况合同都是房产公司自己量身制定的。”汤先生说,他房子有120多平方米,按违约责任,房产公司要赔付其违约金近3.5万元。
导报记者从汤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上看到,出卖人(即恒宇房产公司)如逾期交房30天,每天按总房价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如果超过30天,每天则按总房价万分之五计算,时间都从规定交房第二天算起,并给予累计支付。
“起初,房产公司表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但拒绝按合同规定的足额支付,只答应赔偿总额按总房价的1.5%,后经有关部门协调,答应提高到1.8%,并以统一支付业主做房产证所需的契税等费用来解决。”杜先生告诉导报记者,其实房产公司很精明,按上述这一说,他们只承担合同所规定三分之一的赔偿,而推卸了更多的责任,这种赔偿方式,业主是无法接受的。“按照签订的《购房合同》规定,房产公司违约交房,我们一期有300户,赔偿的违约金应该在1000多万元左右。”
采访当天,导报记者也了解到,恒宇国际汇晶城第一期商品房只有二、三十户办理了交房手续,而大部分人都不愿意办理,坚持要房产公司支付全额违约金。
对此,业主李女士告诉导报记者:“其实办好交房手续的人家,几乎都是自家小孩急于结婚用房需求,才无奈去领了钥匙。”
开发商称无力赔偿
恒宇国际汇晶城“违约金纠纷”是否像业主所说如此严重?浙江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此又是如何解释?
导报记者联系到该房产公司的负责人王总,他解释说,交房时间推迟两个多月,责任的确在于房产公司,造成原因除了施工单位松懈外,更主要是公司股东在房子施工期间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所致。如按合同规定的违约赔偿,违约金实在是太高了,公司也没有能力支付。同时,也担心会对二期开发带来负面的影响。
“现在这里房价比当初出售价已涨了许多,业主们已是最大的赢家了,别得理不饶人,也理解一下我们的难处。”王总最后表示,依照目前答应的赔偿金额,公司也要支付500多万元,公司会继续做好业主工作,让他们及时领走新房钥匙。
业主联名起诉讨说法
对此,浙江普安律师事务所翁律师认为,从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上来看,开发商的确存在着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和《商品房交易买卖合同》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之规定,恒宇房产应按约定的违约条款给予全额赔偿。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交房延期除自然灾害和一些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工程建设逾期,开发商可以免责。”浙江高名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纪钢说,恒宇房产所表述的交房延期原因,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也显得十分苍白。“国际汇晶城的购房者权益受侵害是事实,可单靠一家一户来维权很难。因此,购房者要团结一致,进行集体维权,才有可能讨回一个说法。”
陈律师还认为,近年来,房地产开发商为缩短资金周转期,使开发的楼盘及早给予销售,在《购房合同》有关条款设置上,看似“倾向”有利于购房者的,实际是个“陷阱”,一旦违约行为产生违约,就找各种理由搪塞,为其开脱,最终还是把风险嫁接在购房者的头上。“类似这样的房产纠纷案例并不少见,一般涉及的人数也都较多。而这类违法事件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与房产开发商严重缺乏诚信有关,所以,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惩这些缺信、欺诈行为的房地产开发商,将其扫出房地产经营、开发领域,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据了解,目前有60多户恒宇国际汇晶城业主已联名递交了诉状,要通过司法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恒宇国际汇晶城的业主“维权命运”将如何?业主们质疑的房子质量暇疵和问题是否存在?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