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导报记者 胡德辉 通讯员 滕俊斐 肖丞/文
承诺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就能拿到现房。而浙江大学的汪教授如数缴纳了全额购房款,却拖了近半年也没能拿到合格商品房。“3.15”期间,汪教授通过杭州西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三墩分会多次调解,终于讨到了说法。
据汪教授介绍,2009年10月,他看中了一套亿科置业杭州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下单购买时开发商承诺该商品房为现房,只要一次性付清购房款,业主马上就能拿到商品房的钥匙。听信了开发商的话,他一次性支付了107万元的全额购房款,可开发商先是迟迟不给商品房钥匙。而后通过交涉终于拿到了所购商品房的钥匙,但打开商品房进去,发现商品房如门锁、下水管等商品房配套设施存在不少的质量问题。
汪教授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后再交房,致使开发商延期交房。他希望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未果。
“我们接到投诉后作了调查,并介入进行了3次调解。”参与调解的区消保委三墩分会工作人员陆备军向《市场导报》记者介绍,亿科置业开放的该处商品房,不仅存在房屋配套设施的问题,还存在该处房屋隔壁业主擅自铺设地砖占用公共通道、用两只石头狮子占用凉台等问题。消保委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拿出了处理建议,即房屋配套设施的问题应由开发商负责解决,占用公共通道和凉台的问题应由隔壁业主或物业公司负责解决。
面对消保委事实有据的建议,开发商同意修复房屋配套设施,并比照市场价每月2700元的房屋租金,一次性赔偿汪教授4个月计1.08万元延期交房款;作为占用凉台的两只石头狮子限两个月内由业主自行拆除,或由物业公司协助拆除;占用公共通道上铺设的地砖,考虑到不影响邻里进出不作拆除,但明确该处为公共通道。
日前,汪教授已拿到了赔偿款,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