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姐在白云区黄边路乐得花园有一套新房子,一直未装修入住,半年未回。上周三晚10时,她上楼查看,却发现房子门锁被换掉,里面住进了一对年轻的陌生男女。直至昨日,黄小姐还未能拿到自家房子的钥匙,无法进家门半步。邻居证实,男子是小区里的保安员,在同一大楼里这种现象并非个案。
业主“查房”:
陌生男女换锁“长居”自家房
上周三晚10时许,黄小姐回到乐得花园65栋502房。她上一次前来是今年的3月份。
黄小姐掏出钥匙准备开门,却发现门锁被人拆掉,钉孔痕迹下是一把崭新的不锈钢门把。黄小姐没有新锁的钥匙,也发现门从里面反锁着。
黄小姐敲了敲门,出来一个20多岁的年轻男子,光着上身,下身只围了一条浴巾,像是刚洗过澡。“我不认识他,他也是一脸愕然。”惊讶的黄小姐第一反应就是进屋里看看,但那个男子挡住门不让她进去。
黄小姐终于强行钻了进去,发现屋内还有一个穿着睡衣的女人。原本只有几张凳子的毛坯房里,桌椅、厨具等生活用品一应俱全,两个房间里各摆放了一张木床和一张折叠床,四处安有风扇,客厅地上堆满了行李袋——俨然一副长住于此的架势。
“你们是谁,为什么进了我家?”黄小姐说,对方始终不肯回答,她立刻报警求助。
据悉,黄小姐在10年前买下了这个两房一厅的套间,一直空置未装修,仅建好厕所,开通水电。她偶尔会回去查看。按计划,她准备将这间房子重新装修,当结婚用的新房。
邻居“揭秘”:
楼内多套闲置房被保安占住
同楼的相熟邻居李姨表示,约2个月前,她见到有人往502房里搬家具,此后有一男一女住进来。她起初以为是黄小姐将屋子租出去了。那对男女也对街坊说,房子是“租的”。渐渐的,李姨觉得住进来的男子很眼熟,才发现是小区里的保安员。黄小姐房子隔壁的501房也是长年没人居住。如今,门上有着一个与黄小姐家门一样的反锁门把。李姨说,那里同样搬进来一对年轻的夫妻,“好像也是小区里的保安。”
记者从乐得社区嘉禾街道居委会了解到,乐得社区约有100多间闲置的毛坯房,被人占住的不在少数。
物管:
一度承认是保安员借住之后又否认
上周三晚事发后,接报到场的警察找来物管公司负责人吴主任。当时吴主任承认是保安员借住,等第二天再“妥善处理”,并“愿承担责任”。黄小姐见此便同意了对方的销案建议。上周四上午,黄小姐与这位吴主任到派出所协商,吴主任改称“是内部资料搞错了”,以为该房没户主,才安排作保安宿舍。但黄小姐向记者出示单据——她虽然未入住,但每个月的物业费、垃圾费和分摊水费都按时交纳,物业公司也定时寄上缴费通知单。
昨日中午,物管保安队长沈某又向记者表示,他们不认识住在该房子里的人,也不能证明门锁是何人所换,只能让住户自行解决。
“自从我要求赔偿后,他们的态度便很恶劣。”黄小姐提出对方要补偿水电费,并按市价付房租。
律师:
“入侵者”涉嫌刑事犯罪
乐得社区嘉禾街居委会的黎主任表示,他们没执法权,只能协助黄小姐与物管公司协商。黄小姐说,若协商未果,不排除诉诸法律手段维权。
广东安华理达律师事务所的刘延宇律师表示,假设证据足够,“入侵者”将同时面临刑事与民事犯罪的处罚。
刑事上,入侵者涉嫌触及刑法第245条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一旦入罪,将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民事上,入侵者涉嫌“非法侵占他人物权”,有责任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具体而言,入侵者住了多久,就要按市场租金计算,赔偿多少。确切起始日期,可从电表、水表的读数上推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