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意见
可向城管环保部门投诉
对于小区居民对噪声侵扰索偿,广东省胜伦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肖胜方认为,这是合理的。开发商、建筑商、监理公司同时负有连带责任。因此他建议:居民要向城管、环保部门投诉。
肖胜方说,这样做有三个好处:第一,制止施工方违法行为;第二,让施工方得到职能部门惩罚;第三,通过政府部门调查取证,为日后起诉对方留取证据。另外,在申请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时,他表示可参照广东省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向广州市房管局咨询细则。
三大问题
问题1
业主:违规施工如何赔偿?
物管:三日内给答复
“锤击桩昼夜施工,业主整晚不能睡,投诉从年初直到7月都没有结果。”“三期的楼梯出现大裂缝怀疑楼体沉降,二期的外墙瓷砖被震落,业主家里洗手池、浴缸被震得开裂,物管、开发商如何赔偿业主损失?”交流会上许多业主表示。
对此,物管公司和开发商代表李先生表示:“从7月10日业主诉求以来,公司一直积极面对问题,希望业主理解。”但并未对赔偿进行明确表示。由于众业主认为物管公司已经多次拖延表态时间,对李先生答复并不满意。最终,由增城市建设局局长李永发协调并做担保人,物管代表写下承诺书,承诺“三日内给予答复并公告”。
问题2
业主:诬陷维权业主是否道歉?
物管:道歉无从谈起
“7月10日我们部分业主代表找物管代表洽谈,要求结束违规施工并赔偿受损失业主之后,物管公司往全小区每家每户散发了传单,称‘有少数业主找物管公司洽谈,要求赔偿且承诺赔偿范围仅限在场业主’,这是对作为会谈代表业主的污蔑。”昨天在场多名曾在10日作为代表的业主表示,怀疑物管公司制造谣言,将业主正当维权污蔑为个别业主滋事,要求物管公司道歉。
对此,物管公司代表李先生说:“道歉无从谈起。”他表示,确实有个别业主做出过“代表个人要求赔偿”的行为,因此公司不是“污蔑”。
问题3
业主:对成立业委会有什么看法?
物管、居委、房管局:支持!
“我们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和物管交流的代表,代表全体业主维权。”昨天,到场的上百名业主一致同意该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据悉截至昨晚已有800多户业主签名支持,约占已入住居民的一半左右。
物管及开发商代表、小区所在的小迳村居委会、增城市国土房产局代表均在现场表示:“支持业主依法依规成立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