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国家质检总局7月20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元平发布了2011年热水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16个省、直辖市149家企业生产的155种产品,其中130产品符合标准规定,2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李元平说,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储水式电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家用太阳热水系统等3类热水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6个省、直辖市149家企业生产的155种产品,其中130产品符合标准规定,2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据介绍,储水式电热水器共抽查了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南、广东、四川等9个省、直辖市39家企业生产的45种产品。抽查结果显示,有9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额定容量、结构、接地措施、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穿通绝缘距离、24小时固有能耗系数等,其中24小时固有能耗系数不达标的有8种,是不合格的最主要问题。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7个省、直辖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中产品。抽查显示,有8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符合项目涉及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热水产率、燃气系统气密性和额定热负荷下的热水热效率等,其中额定热负荷下的热水热效率不达标的有5种,是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主要问题。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共抽查了北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云南等9个省、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种产品。抽查显示,有8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符合项目涉及热性能-日有用得热量、外观、贮热水箱。
对本次热水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质检总局已通报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责令整改、限期改正等后处理措施。
以上抽查结果中涉及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主要不合格项目等具体情况,可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