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生暑假打工20天 用工单位就给40元

同学们正向经理面对镜头者讨薪(图片来源:城市晚报)

城市晚报讯 高中毕业后,在等待上大学的这段时间,有的人选择出去玩,而有的人会利用这段时间去打工,增长社会阅历的同时,赚点零花钱。然而,长春市的5名高三毕业生打了将近一个月的工,公司却以种种理由不给开工资。

干了近一个月工钱没拿到

19岁的李同学,已经被某大学录取,现在正等着开学。假期为了减轻家里负担,就与4名同学一起来到位于火车站附近的金街大厦3号楼517房间的一家没挂牌的公司里打工。她们每天的工作就是给客户打电话推销彩铃业务,一旦有顾客签订购买合同,就会有5%到20%不等的提成。

干了将近一个月后,李同学因学校有事,不能继续干下去了,于是就找到经理要求开工资,结果对方却说,没干满一个月,不能给开工资。“当初说工资为:底薪+提成+奖金,一个月能赚1000多元钱,我告诉过经理,我是高中毕业生,只能短期打工,可她当时也没说不满一个月不给开工资啊?”

没底薪 就40元提成

和李同学有同样遭遇的还有王同学,她干的时间比较短,只有十几天。王同学说,“我要辞职时,对方说不能给开工资,这些都没有提前告知。”李同学说,他们多次找到对方理论,可是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最后一次,李同学去索要工资时,对方说公司有规定,不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就不能开工资。对于这些,李同学说,“我们来上班时,没人说过工资有规章制度,而且我已经谈成了一个200元钱的订单,也没说给我提成的事情。”

王同学说,“我们就是暑假短期打工,为了不耽误工作,我们每次只请半天假,可这些都成了不给开工资的理由。”25日中午,李同学又找到刘经理,可对方称没干满一个月,底薪不能给开,只能给开提成,然而一个200元的订单,只能给40元,也就是说李同学干了20多天活,只能开40元钱。

顾客交了钱也不给办业务

然而,令李同学不解的是,她拉到的那个顾客交完钱后,公司迟迟没给对方办理彩铃业务。李同学说,“当初经理让我和客户说,5到15天之内就能给办,可现在都20多天了,也没给办。”李同学还说,在公司里只要有电话响,经理就先看对方的号码,然后再接,有时候明明是客户打来的,她就是不接。另一名同学说,“经常有客户来找,问为什么交了钱却没办业务,可经理什么也不让问,都是她自己处理。”

干不到日子就是没工资

25日11时许,记者来到金街大厦3号楼517房间,墙上挂着公司的规章制度,一共16条,违反制度轻则罚款,重则开除。在该规章第五条写着:每位员工考核期十五天,如自动离职不满一个月,只有当月业绩的提成无底薪。对此,该公司的刘经理说,只要没干满一个月,就不给开工资,有业绩,可以给提成。

那么,这5名学生来应聘时刘经理是否提前告知过工资是如何计算的呢?对此,刘经理说,公司的规章制度就贴在墙上,他们没看到,是他们的事情。协商中,刘经理的态度十分坚决,她说,这是公司的规定,用工者只能遵从,干不到日子,就没商量。

工商部门已下达了整改通知

对于这家没挂牌的公司,到底有没有合法的手续?25日下午,5名学生来到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宽城区分局芙蓉工商所,执法人员称,该公司注册的名称为长春市概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但是注册地点却在南关区,如今在宽城区办公,就要对该公司下达整改通知,并要求其限期内办理营业执照,如果迟迟不办理,就依法将对其进行处罚。

针对该公司不给这5名学生开工资一事,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称,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给用工者开工资,因为《劳动法》有相关规定,克扣工资不能超过20%,用工者只要干一天,就要给开一天的工资。昨日下午,这5名同学来到宽城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目前此事已经立案,5日内将有答复。(记者 王秋月/报道 裴春雷/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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