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检验检疫局轻工产品检测中心玩具实验室检测到一批类似文具类玩具。该玩具是供3岁以上儿童使用的木制玩具笔,笔顶端有一个靠弹簧连接的木制动物头像,经拉力试验后,动物头像脱落,并且能完全容入小零件筒,即为小零件,由于该玩具及包装上无标注小零件警告标识,判为不合格。
小零件危害是最常见的玩具危害,也是导致玩具产品回收的最主要原因。如果物件尺寸较小,能被儿童放入口中或鼻中,很可能会因为堵塞咽喉或气管而造成哽咽或窒息,而3岁及以下儿童对于把东西塞入口中具有强烈的倾向性,因此国家标准、欧洲标准、美国标准及日本标准(以下简称四大标准)都禁止该年龄段的儿童玩具含有小零件。对于3岁以上的儿童,把非食物的物体塞入嘴巴的情况已不常见,但仍存在着一定的可能性,因此,四大标准允许该年龄段的儿童玩具存在小零件,但必须标注警示说明来提醒监护人的注意。
横向比较四大标准对于小零件警告标识的要求:国家标准要求标注“警告!内含小零件,不适合3岁及以下儿童使用。”,也可用年龄警告标签图形标志代替;欧洲标准要求标注年龄警告及主要危害,并且提供年龄警告标签图形标志;美国标准相对要求较细,需由警告符号,标识词和描述危险的文字三部分组成,内容为“ WARNING CHOKING HAZARD-Small parts Not for children under 3yrs”,该警告文字至少分两行,警告符号为带有警叹号的等边三角形,三角形高度小于等于标识词“WARNING”字体的高度,两者间距至少等于标识词第一个字母所占的空间,警告符号与标识词的高度至少为1/8in.,描述危险的文字的高度至少为1/16in.;日本标准虽无关于适用3岁以上儿童的小零件安全条款,但仍需标注“供3岁及以上儿童使用”或“不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的年龄警告标识。
因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企业:一是结合自身产品,加强对相关标准的学习,有针对性地掌握标准条款,完善产品细节。二是加强产品抽检,质量跟踪制度,及时发现及时纠正,降低送检不合格率,争取出货时间。三是密切关注输入国动态,根据标准变化、召回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应对。(徐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