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检验检疫局邮件办在对入境邮件进行检疫查验时,连续查获了三批共计7.2公斤大豆种子。这些种子原产于巴西和阿根廷,从新加坡寄出,由于在入境前未办理相关手续,邮件办依法对其进行了截留处理。通过面单信息审核,这三批大豆均系南通某公司引进的样品。检疫人员立即联系了该公司,并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指导和法律法规宣贯。
随后,这三批大豆种子被送往省局食品实验室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EPSPS基因(可抵抗除草剂——草甘膦)全部为阳性,即这些大豆种子全部都是转基因大豆种子。
根据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4号)规定: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没有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相关批准文件的,或者与证书、批准文件不符的,作退货或者销毁处理。
今年8月,福建局邮件办从来自美国的一封邮件中截获转基因大豆种子,总局为此专门发布了质检动函〔2011〕183号《关于严防邮寄转基因大豆种子的警示通报》,并要求各国际邮件口岸加大对入境邮包和入境人员携带物的查验力度,积极采用实验室检测手段,严防转基因种子非法入境。
邮件办已经对这三批转基因大豆种子进行了销毁处理。(徐志红)
徐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