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和激励全市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增强全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并对在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方面取得卓越绩效的企业进行表彰,湖北省襄阳市《市长质量管理办法》于2011年7月16日正式公布,并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市长质量奖》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本市具有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
该奖每两年评定一次。评定工作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增加企业负担,原则上每次授予市长质量奖的企业不超过两家。市政府将向每个获奖企业奖励30万元。
该办法共分总则、组织管理、申报条件、评定标准及方法、评定程序、奖励及经费、监督管理等7章35条。(通讯员:徐显华)
徐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