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亦庄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直以来是北京“商改住”项目最为密集的区域,目前在售的所有项目基本上都是40年或50年产权的办公、商业立项项目,但其使用功能则多以改为居住功能。随着北京市对于“商改住”调控的日趋加紧,多数区县以停止对于“商改住”项目的审批,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似乎成为了“商改住”项目的保护伞。
在全面叫停“商改住”的今天,亦庄北京经济开发区内却大量展示着居住功能样板间的“写字楼”,这种“写字楼”项目还在全面进行销售宣传推广,并顺利取得销售许可证,力宝广场就是其中的一个项目。
经济开发区违规项目泛滥,成商改住沃土
力宝广场销售人员刚刚告诉记者,项目已于7月27日取得预售许可证,即将开盘销售。记者从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获知,力宝广场确实已经于27日获得预售许可证,但开盘日期是8月8日。从5月份开始违规按照住宅卖办公楼,依然可取得销售许可证,这是否验证了业内传言——在亦庄经济开发区,违规项目都能获得销售许可证,而且这很容易。
在经济开发区,除力宝广场外还有VITA国际、米拉village等多个商改住项目。谁来监管商改住的违规行为?
2011年6月1日,市住建委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通知》开始执行,《通知》中规定,商业、办公类项目不得每户单独设卫生间;若开发商自己打隔断,将商业、办公项目分成多个房屋当作住宅出售,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一新政将有效打击商改住违规行为,是遏止开发商钻政策空子的最有效措施,显示了政府取缔商改住项目的坚定决心。
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给违规项目下发销售许可证,是否符合新政要求?是否瓦解政府取缔商改住项目的坚定决心,是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违规、钻空子、打擦边球的开发商开后门,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如何贯彻市政府取缔商改住的精神指示?由谁来监管经济开发区屡禁不止的商改住项目?
日前引起广泛关注的香河事件中,香河县政府未按照河北省政府批准的土地用途供地,违反了有关规定,河北省监察厅对香河县土地违规案9名责任人做出处理,其中香河县县长被建议免职,当地多个在建项目纷纷停工配合检查,其中不乏大牌房企。目前已经有项目接到了所售房源必须退房的通知。
香河风波未平,经济开发区就给违规项目发销售许可证、允许销售违规项目,其恶劣后果由谁承担?是开发商还是区政府?恐怕最终的受害者还是购房百姓。
一句“不知情”,经济开发区推卸监管责任
带着疑问,记者致电北京市经济开发区房管局、北京规划委员会开发区分局和北京市建委相关部门,求证力宝广场商改住项目取得销售许可证一事。
市建委相关部门表示,住宅就是住宅,办公楼就是办公楼,两者的产权年限、性质和用途大不相同,不能混为一谈。如果力宝广场的办公楼没有通过规划委更改规划,则其按住宅销售办公楼是严重违规。随后,记者致电北京规划委员会开发区分局,对方明确表示,力宝广场的办公楼没有更改规划,如果按住宅销售,是擅自改变项目用途规划的违规行为。
针对力宝广场擅自更改房屋规划,按住宅销售办公楼一事,北京市经济开发区房管局表示还没有去售楼中心看过,所以并不知情。不知情是否就可以推脱监管责任。一句“不知情”只能显示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没有履行监管责任,怎么能成为推卸责任的说辞?完全不同于市建委的坚决,经济开发区房管局的态度是推卸与拖延。
办公楼变住宅卖,谁来监查力宝广场
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据记者了解,房管局在7月28日下午就曾去售楼中心检查。房管局作为专业部门,在力宝广场开盘前夕检查售楼中心,却无法发现开发商按照住宅销售办公楼的重大违规行为。
此外,力宝广场自5月份就宣称即将开盘,6月份已对外开放样板间,样板间实为纯住宅装修,丝毫没有办公的痕迹。户型图中有明确标示的卫生间、样板间中体现的是住宅格局,这明显违反了《关于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通知》中办公类项目不得每户单独设卫生间的规定。
两三个月的时间中,房管局没有发现一点端倪?还是力宝广场太有“能力”,善于掩藏?
销售人员宣传办公楼“适合居住”,坦承打政策的“擦边球”
力宝广场项目位于亦庄开发区荣华中路,是力宝集团总裁——“印尼钱王”李文正在北京投资开发的第一个项目,其中的1、2、3号办公楼在规划中即是办公立项,应严格按照办公楼销售。然而据售楼中心的销售人员说,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近期开始排号,首推1号办公楼180套房源,每套房间都有卫生间并“备有电磁炉、抽油烟机”。
售楼人员宣传说,虽然目前严政限制,不对外宣称办公楼是商改住项目,但力宝广场的办公楼是非常“适合自住”的,而且具有购买意向的客户中,超过一半都是买来自住。他还动员道,6月1日之后,政府不会再批这种办公立项的商改住,力宝是最后一批,坦承项目是打了政策的“擦边球”。都知道严证下商改住项目拿证无望,力宝的预售许可证拿得“很突然”。
力宝广场疑云重重,或不止一处违规
记者在力宝广场售楼中心查看“五证”时,发现几处十分反常的地方。
首先,售楼中心的项目土地使用证书显示,土地使用终止日期截止到2055年,即政府于2005年出让项目所在地块,售楼人员也笃定表示地是力宝集团买的,而土地使用权证书的颁发日期却是2008年。证书上的地号是开发区4号街区4C1,记者没能在土地储备中心网站上查到该地块的任何交易信息。
其次,用地属性不清。2008年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上地类(用途)一栏明确写着公建用地,而到了2009年的建设用地规划证书中,用地项目名称成了“商业金融”,而今又大张旗鼓的违规卖起公寓楼。
第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进行预售广告宣传,力宝广告频频的行为或有违规之嫌。
在北京市政府严格限制商改住销售的背景下,力宝集团迟迟无法取得销售许可证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从5月份开始,力宝广场就按照住宅销售办公项目,公然销售办公立项商改住,仍然能够取得销售许可证的原因又是什么?
记者将继续关注力宝广场相关情况。(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