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法制办副主任梁少华检查宝鸡市质监局依法行政工作时要求
做好富有宝鸡质监特色的行政执法工作
7月5日,宝鸡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市政府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梁少华副主任一行4人在对宝鸡市质监局上半年依法行政、执法案卷、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时要求,自觉、主动、积极贯彻实施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宝鸡质监工作实际,做好富有宝鸡质监特色的行政执法工作。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锁奇出席会议并汇报工作。市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牛志哲,副调研员李海燕以及法制科、食品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锁奇副局长代表市局党组对检查组一行莅临宝鸡市质监局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并从6个方面(一是强化宣传培训,夯实食品监管工作基础;二是紧扣职能,健全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三是严把市场准入关,降低食品安全监管风险;四是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规范食品生产行为;五是多管齐下,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六是食品监管人员严重不足,经费保障不稳定。)进行了全面汇报。政治部牛志哲主任对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和谐的食品安全工作从两个方面做了详细汇报。一是经费保障不稳定。随着各级质监部门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使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频次更高,监管任务更繁重,监管成本也随之大幅度提高。主要监管成本为检验费、样品费、车辆及执法装备费、差旅费等。《食品安全法》颁布前,检验费和样品费基本由企业承担,现在质监部门不仅工作量成培增加,还要增加上述两大经费开支。目前,宝鸡各县区政府财政经费均很紧张,仍有部分县政府未将食品生产环节监管经费纳入预算,有的只能部分解决,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二是法制盲区致监管无据。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县区质监部门还经常遭遇无奈和困惑,其原因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够健全,《食品安全法》相关配套办法不完善。如家庭中生产用于销售的豆芽,是属于“经加工”过的豆制品?还是属于庭院农产品?该质监部门管还是农业部门管?又如市场准入问题,《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应当取得生产许可证。工商部门据此作为前置条件,要求生产者提供,方能办理营业执照等等问题,致使监管工作无据可依。期间,副调研员李海燕还就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作了补充说明。
考核组查阅了上半年各类执法案卷、行政许可、依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法制宣传、案件审理等10项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全面履职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有关资料后,参观了蒙牛乳业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对该公司的原料收购、产品检验、质量监管制度落实、生产过程监控等环节进行了实地查看,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产品出厂检验力度,严把产品质量关。
最后,检查组一致认为,宝鸡市质监局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周密、思路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位,能够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市场经济秩序规范效果明显,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中走到了前列,树立了典范,走出了一条富有宝鸡质监特色的依法行政之路。同时,建议质监局向政府呼吁,申请质量监管经费,增加人员队伍编制,加大打假力度,确保一方平安。(宝鸡市质监局 郭宏伟)
郭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