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读者王女士反映,她6岁的女儿在幼儿园上学被摔断胳膊,治疗费花1万多元,幼儿园不愿出一分钱。
王女士说,她在郑州市文化路路寨村租房住,6岁的女儿婷婷(化名)从去年开始在该村金苗回族幼儿园上学。今年6月29日晚上8点,王女士突然接到邻居电话称她女儿在学校摔伤了。
据王女士称,婷婷下午放学后,把书包放到家里又去幼儿园玩了,在幼儿园里玩滑梯时胳膊被摔骨折了(如图)。后在医院花费1万多元,给幼儿园孙姓园长联系,但孙园长称她没责任。
20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幼儿园孙院长,她称,婷婷是放学后摔伤的,幼儿园没有责任。
对此事,河南元慧律师事务所常国玲认为,虽然已经放学,但幼儿园工作人员应该对孩子的行为进行保护。从这件事看,幼儿园应该赔偿部分医疗费用。 □记者李冰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