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奎文区玫瑰园小区的张先生反映,7月1日他从福寿街上的一家空调专卖店购买了一台空调,施工人员在安装时因为操作不当,致使家中木地板被水浸泡。经奎文区消费者协会调解,安装公司最终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2600元。
7月1日,张先生从奎文区福寿街的一家空调专卖店,花3000元购买了一台品牌空调。2日,空调安装人员来到张先生的家中进行安装,并在当天把空调安装完毕,随后,安装工人离开了张先生的家。
3日早上,张先生发现由于工人施工不当,造成了漏水情况,自家的木地板都被水浸泡,损失严重,于是找到了卖空调的商家,并联系了安装公司,要求进行赔偿。但是,在赔偿问题上,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张先生将此事反映至奎文区消费者协会,要求安装公司更换木地板或者赔偿3000元损失。
11日,奎文区消费者协会联系上张先生和安装公司并对情况进行了解,发现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经过协商,安装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张先生2600元,木地板施工由张先生自行承担,并将损坏的木地板交给空调安装公司。对此,张先生表示满意。
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夏季来临,安装空调的市民增多,出现的纠纷情况也开始增加。因此,市民在购买和安装空调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发票等相关证据,在出现纠纷时,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