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含山县根据群众举报和市场走访,对8家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备案、擅自打着“家电下乡”旗号销售家电产品的经销点进行了查处,责令立即停止销售行为,并对其虚假宣传行为处以2000元至5000元不等罚款,共处罚金25000元。
非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出现,严重扰乱“家电下乡”销售市场,极易出现产品以次充好、价格欺诈、骗取财政补贴等违规违法行为。下一步,含山县将对不遵守规定,擅自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经销点继续开展严厉打击,同时追查其供货商及代为录入销售信息的备案网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