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南面的房子建起来,我们这三栋楼就不可能是当初被承诺的湖景房。”本月16日,位于沌口开发区奥林花园的一批业主向本报投诉开发商“出尔反尔”。
投诉的业主分别是奥林花园第56、57、58号楼业主。住58号楼的尹女士称,早在2005年花高价买这栋房,就是看中开发商广告宣传的“是湖景洋房,临太子湖,自然风光无限好”,但从今年初起,“我们从小区售楼部的广告上又看到,在自家楼的临湖空地上,又要盖好几栋高楼,这些楼一旦建起,我们根本谈不上湖景,甚至连采光通风都成问题”。
记者看到,58号楼朝南,有大片湖滩芦苇已填埋,并经填土平整(如图)。尹女士说:“当初买房时,这里还是湖面”。
住56号楼的业主李毅雄向记者出示买房合同,在合同附件中赫然有一条手写体补充协议:开发商不在56号楼朝南处建造房屋。李向记者解释,当年买房时,曾担心这里被填盖楼,“所以签合同时特意加了这一笔”。记者从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证实,李毅雄出示的合同是真实的。
记者随后采访奥林花园开发方人信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客服总监曾德军回应,与业主签写的补充条款,只能代表当初的销售代理商意愿,“若开发方有这样的承诺,补充条款里就应有手印或盖章”。
记者就此事采访湖北九通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贻荪。他指出,销售代理商与开发商之间是职务关系,销售代理商代表着地产开发方利益,因此开发方应对合同中的手写补充条款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