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电源开关被物管控制
供电局:物管无权这样做
当着戴经理和中新网记者的面,王女士通过114和杭州城南供电局取得了联系。电话号码为057151222797那一头的供电局工作人员在听取了王女士介绍的事情后,很明确地说那小房间的锁不是他们供电局的。
这位供电局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对王女士说,居民家里突然断电,如果不是供电部门断电以及居民欠电费被停止供电,那只有两种情况才会正常发生断电:一种是保险丝烧掉,另一种是电器增加电压负荷过大容量不够致使电表跳闸。
中新网记者陪同王女士来到杭州城南供电营业厅。营业厅一位姓周的班长在听取王女士的讲述后说:供电部门对居民用电的电力设施只管到电表为止,其余的电力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管理权都属于业主,从控制开关开始都归业主自己管,那小房间的锁物业公司是不好锁的,而且只有供电部门才有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给业主停止供电或断电。
营业厅一位姓汤的工作人员还对王女士说,如果家里的电被物业公司断掉,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的。
律师:物管侵权
中新网记者采访了浙江杭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姚律师。
姚律师认为,物业公司将业主门的控制开关全部锁起来,甚至随意断业主的电,是不对的,按法律都是不允许的,这样做是侵犯了业主对水和电的合法使用权。
姚律师说,物业公司接管小区的物业后,都与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签物业管理协议,协议会规定物业公司不能影响业主的水电正常供应。业主不及时交物业费,只能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催缴,而不能采取一些违法或者违反协议的措施。
据中新网记者了解,浙江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浙江省著名的房产物业管理企业,具有国家一级物管资质。
王女士告诉中新网记者,她当初决定南岸晶都小区购房置业,看中绿都物业是该小区的物管也是其中一个原因,哪里知道绿都物业真正的物管水平与她想象中的相差那么远。
2010年1月12日,中新网记者从王女士和绿城物业公司都了解到,她们双方协商仍然不成功,双方都表示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此事得进展,中新网将继续予以关注。
2010年1月5日,中新网记者来到杭州南岸晶都小区采访。
在小高层4号楼地下室,记者找到了王女士所称的那个小房间。小房间的铁门关着,门上贴着一张东西,上写“4号楼西单元计量间”,落款单位是“城南供电局”。房间里面就是王女士这个单元总共22户业主家的电源控制开关。
记者还注意到,门上锁着一把挂锁。也就是说,业主本人如果要查看自己的控制开关,是进不去的,除非去找有关部门。
再走几步,又是一个小房间,上写“4号楼东单元计量间”,落款单位是“城南供电局”,门也照样锁着。
1月5日下午,当着中新网记者和王女士的面,浙江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岸晶都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戴建强在给自己公司工作人员打了个电话问清楚以后,很明确地告诉中新网记者:那些小房间门上的挂锁是他们物业公司的,而且也是他们物业公司锁的,不是供电部门的。
公司称不能保证工作人员所作所为
戴建强经理告诉中新网记者,王女士所指的那个小伙子电工姓陈,他负责小区1号楼到4号楼的电工工作。
戴经理介绍说,他们浙江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于2007年5月开始接管南岸晶都物业服务的,他本人是去年才到这个岗位上来的。
王女士对戴经理说:“你们公司工作人员这样恶意断电的行为太卑鄙了。”
戴经理对王女士说:“按照公司制度,公司不会做也不允许做这种给业主断电的事情的,但是人要换位思考,你王女士自己不交物业费,我们就不能保证下面的工作人员对业主有所抱怨。”
王女士回答说:你经理这样说,那我们业主住在这里还有安全感吗?
中新网记者询问了戴经理一个问题:那么,物业公司的个别工作人员如果有这种给业主断电的行为,应该是一种职务行为吧?
戴经理回答说:对的。
天寒地冻,杭州市民王女士晚上回家却发现自己家的电被人断掉了,不得不苦苦熬过寒冷夜晚。几天后,她与找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交涉时,物管人员称:你不交物业费,就享受这样的服务。
“物业公司有权力随意断我们业主的电吗?那它不是也成了供电局?”王女士向中新网记者投诉说。
突然被断电熬过两个难忘夜晚
王女士的房子在杭州南岸晶都小区小高层4号楼西单元。
去年12月5日晚上10点,她回家发现自己家里没电了,而同单元的几个邻居家却都好好的有电的。她记得早上自己出门时还好好的,最近自己也没增加过什么新的电器。再去看房间里挂在墙上的保险丝,也好好的没断啊。自己的电费是由自己银行里的卡自动扣的,而且最近供电局也从来没来过催缴电费的通知啊。
当天晚上,她没法看电视,没法上网,更不能开空调,苦苦熬过了一个夜晚。
第二天早上,她出去找了南岸晶都小区的物管--绿都物管公司。公司来了个电工,给她家通了电。
晚上10点,王女士回家,发现自己家里又没电,于是她去找小区保安,讲述了自己家的情况。保安就给她找室外的电源控制开关,却怎么找也找不到。后来保安找来了一个电工,在电工的指引下,才知道这几栋小高层所有业主家的室外电源控制开关都集中在楼宇地下室的一间小房子里的。电工叫王女士先回家,说他会搞来的。王女士回家后不久,就来电了。
去年12月8日晚上10点,王女士回家,发现又没电了。出去找物业,物业说电工没人,不在。没办法,她又只能苦熬一个通宵。
物管人员称断电有原因
去年12月中旬,王女士收到了绿都物管公司发来的催缴物业费的通知。
去年12月26日,王女士想把一些东西拿出小区,小区门口保安要她出示出门单,她就去找物业公司。
据王女士后来向中新网记者回忆讲述说,那天,在物业公司,负责她们4号楼电工工作的一个小伙子对她说了这么一句话:你不交物业费,就是享受这样的服务。
王女士向中新网记者承认,自己2008年的物业费是没有交,但这也是有原因的。当初她从房产商那里买了这套房子后,发现房子有裂缝渗水问题,和房产公司交涉后,公司让她自己找人维修,然后由公司承担这笔费用。而王女士一直以为房产公司和物管公司是一起的,就想等自己将房子修好后,将这笔维修费用和物业费放在一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