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11月15日讯 11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刚刚确定了生活居住类建筑之间的日照阴影范围,为采光权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家住阎千户小区2区8号楼的48户居民就联名索要自己的“采光权”了。今天,48户居民之一的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们楼前“长”出一座近60米高的新大楼,这座大楼与8号居民楼间距只有40多米。而按照规定,楼间距起码要85米。
今天中午,记者接到市民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后,来到槐荫区的阎千户小区看个究竟。记者看到,2区8号楼南侧不远,确实有一座正在建设的高楼。张先生带领记者走进8号楼居民家里查看采光情况。尽管今天阳光灿烂,但记者注意到,从一楼到六楼,家家屋里都没有一丝阳光。“我们这个楼,原来光照非常好,从日出到日落,阳光在屋里缓缓移动,能把整张床晒透了,晚上躺在床上,特别舒服,都不用出去晒被子。”住在二楼的退休老人王大爷告诉记者。
3楼的马先生对此深有感触。“新楼没盖的时候,我们屋里冬天白天不用生炉子,太阳晒得很暖和。现在,屋里整天都跟阴天似的,没有亮儿,白天还得开灯。阳台上的衣服挂好多天也晾不干,养的花草也受影响。”
原本以为可以“幸免于难”的6楼住户,也和大家“同甘共苦”了。“我家住6楼,这个楼的最顶层,也没阳光。原来周末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屋里晒着太阳织毛衣。原来从我家楼上,能一眼看到经六路延长线高架桥,现在视线被挡住了,连阳光都没有了。”六楼居民王女士说。“别说屋里,连楼顶上的太阳能热水器也因为没有阳光,都不能用了。”张先生表示。
居民们介绍,遮光的新楼是阎千户村委会开发的旧村改造房。记者随后来到附近售楼处,得知该新建大楼名为“千户豪庭”,共4栋楼,遮光的那栋楼属于1号楼。“该改造工程共19层,楼高57米,楼间距42米。”工作人员称,至于新楼与2区8号楼之间的间距,他们还不知道。“按照我市新出台的规定,新大楼和我们居民楼之间的间距应是新大楼楼高的1.5倍,起码要85米,实际上只有40多米。”张先生表示,“没有阳光怎么会有健康的生活?请把阳光还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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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实施的《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确定,被遮挡的生活居住类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该扇形半径最大不超过150米。该规定为省城的采光权纠纷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规定所规范和调整的生活居住类建筑范围为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对日照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包括住宅、医院病房楼、老年人居住建筑、幼儿园以及中、小学教学楼等。根据规定,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申办建设工程项目,可能对生活居住类建筑产生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申请人在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须进行日照分析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