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网讯 近日,记者报道了位于二环东路附近的腾骐·冠宸项目没有预售证,工地上只有两个坑就开始大力卖房的情况,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不少已购房市民有了退房的想法,而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这种违规卖房行为是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严重破坏,而此种现象的出现有待于相关部门的严管。
害怕钱被套有购房者想退房
稿件发出后,在该楼盘订下一套住房的市民郭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表示了自己的担心。
“ 我买房子的钱是东拼西凑才交上的,如果将来房子在建设和销售方面出现什么问题,那可怎么办?”今天,郭先生向本报表示,他买房子的时候,对这个问题不是很关注,看过报道后,他才意识到了购买无预售证的房给自己带来的巨大风险,“如果将来楼盘的资金链出了什么问题,那么我们已经交的钱可怎么办?”郭先生说,经过和家人商量后,他想近期到售楼处商量退房的事宜。
不仅郭先生,这两天就该楼盘给本报来电的市民不在少数,他们纷纷表示了自己的担心。
冲破预售制度对房产市场危害巨大
就该楼盘的无证售房的情况,记者也咨询了省城的律师和房地产专家。律师表示,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购房者和楼盘所签订的协议肯定是无效的,购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其中存在诸多风险,其中最大的风险可能就是“套现”,一旦将来房屋建设出现问题,购房者维护自己的权益会比较困难。
对于楼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开始售房的做法,房地产专家表示,预售制度本来就存在风险,如果连这种制度都被冲破,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危害是巨大的。
专家表示,消费者购买期房,本身在房屋建设和质量等方面就存在这诸多风险,预售许可制度就是防范这一风险的有效手段,可以最大限度保障购房者的权益,这种防范机制一旦被打破,购房者的权益就更得不到保障,这种风气蔓延开来,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冲击是巨大的,这种行为必须及时得到制止。
违规售房情况期待严管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 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对于这种变相违规售楼的情况,相关的监管部门应及时予以制止,“不要让挖坑就卖房成为一种流行语!”不少购房市民纷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