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定于9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投资者李某的代理律师张远忠透露,他今日到法院领取了开庭传票。
在黄光裕内幕交易罪终审宣判后,李某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决黄光裕、杜鹃等内幕交易责任人赔偿自己的损失。之后,杜鹃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理由是被告住所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今天,法院告知,杜鹃撤回管辖异议。黄光裕没有提出管辖异议。
身陷囹圄的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一直是被公认的资本市场上的“大人物”,而因国美电器在港上市,其影响更非比寻常。黄光裕被境内投资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是因其违法行为发生在国内。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则是迄今为止国内首例内幕交易案。法院审理此案的意义,远比向投资者赔偿多少钱更重要。
业内人士分析,此番黄光裕被诉民事赔偿案一旦正式开庭,黄光裕还可能面临众多投资者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彼时,其赔偿数额有可能会高达数亿元。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二中院以黄光裕犯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和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两亿元。黄光裕对此判决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8月30日,北京市高院作出二审维持原判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