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民付小姐向本报投诉莎蔓莉莎美容院,称去年12月3日下午,她在莎蔓莉莎美容院接受美容服务。当时,服务人员要求她将脖子上价值3300余元的项链取下,可美容完毕后却忘记取回。次日,她来到莎蔓莉莎美容院,但已无法找回。就此,她多次与美容院协商,可对方仍迟迟未作出赔偿。
莎蔓莉莎美容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项链遗失次日,付小姐才找到美容院,他们无法判断项链是否系在美容院内丢失。对于赔偿一事,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此前一直负责协商的负责人已经离开美容院,他们根本不清楚相关情况,难以就此进行协商。西湖区工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接受美容服务时,消费者取下贵重首饰后应当交由商家保管并索取相关凭证,避免举证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