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小真、记者黄祥晟报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南昌市民徐小姐却因爱美惹麻烦。2日,她花60多元买了一瓶“娥佩兰”净透集中活肤乳,结果刚使用两天,皮肤就出现严重过敏,然而商家却拒绝退货。
使用“娥佩兰”净透集中活肤乳之后,徐小姐脸部就出现脱皮红斑和小疙瘩。为此,徐小姐曾到江西省人民医院就诊,医生在诊断后要她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因为该产品引起了过敏反应。
5日,徐小姐带着医院的门诊病历手册、医生记录的诊断结果、用药处方和购物收据,来到娥佩兰化妆品专柜要求退货,但遭到对方拒绝,理由是须提供三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为讨说法,徐小姐曾4次找到娥佩兰化妆品专柜交涉,但都没有结果。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徐小姐愤而向南昌市东湖区消协投诉。消协有关负责人认为,所谓的“三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一说,纯属商家单方面的规定,不具备任何法律约束力,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真实的就诊病历,就应视为有效证据。最后,在消协的调解下,徐小姐终于将化妆品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