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基层质监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监管,确保全市食品与特种设备安全,从11月22日开始,巴彦淖尔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曾繁龙同志带领分管食品工作的副局长和特种设备与食品安全监管科室负责人,深入全市八个旗县区开展食品与特种设备“两个安全”专项督查。
此次“两个安全”专项督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对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另一个方面是对基层质监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其中,针对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主要从七个方面进行,即重点查看、核实产品配方用料情况情况、原辅料(包括食品添加剂)采购供应情况、
食品添加剂管理情况、产品出厂检验情况、不合格品处理情况、卫生状况和生产设备(设施)清洗消毒情况以及食品和包装材料的存储情况;针对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主要从七个方面进行,即检查使用单位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在定检周期内、是否按规定悬挂使用证或《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应急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完善、液化气充装站是否充装超期未检气瓶、“螺丝瓶”及其它应报废气瓶的处理情况;针对基层质监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通过听取简要会报、调阅监管档案、查看巡查回访记录、核实监管对象基本数据、抽查重点企业(小作坊)立案处理情况等方式,重点督查基层局确保“两个安全”制度(人员、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做到对监管对象进行全面摸排,真正掌握底数,是否以铁的手段实施严格监管,真正消除隐患。
截止12月2日,此次“两个安全”专项督查工作全部结束。共检查食品企业(小作坊)2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家,抽查基层局监管档案79份。在从检查情况来看,辖区多数食品企业(小作坊)安全意识较高,内部管理规范,基础台帐齐全,质量控制有效,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能够较好地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特种设备的购置、登记、使用、维护、检验、报废等各个环节做好安全方防范,较好地落实了安全主体责任;各旗县区局能够对辖区各企业进行认真的摸排,建立动态监管档案,按照“三包责任制”和“网格化”监管要求,确定专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回访,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做到细查、严办,部门监管责任得到了有效地落实。但也有5家食品企业(小作坊)存在基础条件差、环境卫生乱、检验室长期不运行、原辅料购进与成品销售台账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2家气站还存在非法倒气的严重违法行为。对此,市局督查组现场责令当地质监部门按照市局督办案件办理规定,对相关企业(小作坊)和液化气站进行停产整顿和依法严厉查处,并将处理及整改情况情况及时上报市质监局。
此次“两个安全”专项督查,充分体现了巴彦淖尔市质监局新一届党组面对体制改革,坚持严守“两个安全”底线不动摇的信心和决心,为切实筑牢“两个安全”防线,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辖区食品与特种设备安全的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奠定了基础。(赵强)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