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休宁县质监局依据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并结合《关于加强质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行政处罚案件考评标准》要点,从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送达和执行、立案归卷等环节对今年下半年办理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
此次自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处罚主体及权限是否合法、被处罚对象认定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案件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条款适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是否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地使用自由裁量权;对涉案货值、违法情节、危害后果等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构成犯罪的,是否严格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说理式文书是否规范等。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休宁县质监局实施的行政处罚主体合法,案件定性及法律法规条款适用准确,程序合法,能严格按照规定行使自由裁量权,能严格落实案件集体审议制度。(舒电献 韩金瑞)
舒电献 韩金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