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桥东质监分局为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加强与邢台市特检所的配合,于2011年8月1日正式启用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书》。在特种设备检验到期前1个半月,由邢台市桥东质监分局通知设备使用单位填写一式三份,报邢台市特检所;邢台市特检所受理签字后留存一份,使用单位存一份,桥东质监分局存一份。邢台市特检所收到文书后,应当在设备检验到期前安排检验。如市特检所未能按期检验,应局面报告桥东质监分局并说明原因。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书》推行以来,邢台市桥东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均表示大力支持,反映“有了这个文书,明确了企业和检验单位的责任,提高了报检的主动性”。他们还建议,邢台市特检所应设立专门科室负责受理检验申请,并负责检验安排和发放检验报告,实现一个窗口对企服务,使企业免于在各个部门间奔波,提高办事效率。(王红梅 徐丽丽)
王红梅 徐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