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以下简称主席质量奖)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自治区政府对获得“主席质量奖”荣誉称号的单位奖励100万元。该奖为年度奖,主要授予在自治区登记注册、有广泛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区内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原则上获奖单位每年度不超过5个(产品质量奖2至3个、工程质量奖1个、服务质量奖1个),有效期为3年。
日前,兴安盟质监局对兴安盟内有一定影响力、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开展一次摸底调查,对有申报意愿的企业数量和企业基本情况进行统计,为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创造条件。力争为深入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引导和激励全盟各行各业不断增强质量意识,扶持区域名优企业,推动兴安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马宁)
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