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莆田市政府召开了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正式启动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标志着莆田市首届市政府质量奖正式进入申报评审的实质运作阶段。
为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战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莆田市质监局积极推动莆田市政府设立政府质量奖。2010年市政府批示同意设立市政府质量奖,并以莆政办[2010]184号文发布《莆田市质量奖管理办法》,对市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评审工作和相关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2011年7月10日,市政府成立了市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评审办),挂靠在莆田市质监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莆田市政府质量奖制度的建立将进一步引导企业、组织改善管理绩效,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对莆田市质量工作的全面提高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遵循自愿申报、严格标准、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和不增加企业或组织负担的原则,每年评审一次,每次不超过3家,有效期为3年。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称号的企业或组织,市政府将奖励30万元奖金。(何文泉)
何文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