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是加强食品获证企业后续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为确保食品生产企业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杜绝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在获证之前做表面功夫,获证后就忽视食品生产设备、工艺等管理,导致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下降。今年以来,沂水县质监局采取多项措施,严格标准、严格把关,扎实开展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获证后的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对企业相关负责人培训。5月19日,对辖区内212家食品获证企业,召开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会议,阐明年审重要性,严明审查标准,明确工作要求,并对如何准备年审材料进行细致的讲解,提高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对年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外,在会议上还观看了《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专题宣传片,传达了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宣传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企业抓好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感。
二是建立公共信箱,做好年审准备工作。为保障企业能够及时的了解年审要求和国家的相关规定,为企业建立公共信箱,告之企业密码,把年审规定和有关表格通过电子信箱及时传达给企业。这种做法得到了企业的赞同,让企业更快、更早的了解新规定。
三是突出服务意识,提高年审效率。针对沂水县食品企业多,许多中小型企业缺乏专业人员,填写年审材料困难的情况,沂水县质监局专门推出服务热线(0539-2232982),帮助企业解决材料报审难题,对电话中讲不清楚的问题,则和企业预约时间,为前来咨询的企业提供范本,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年审质量和效率。
四是坚持审查标准,严把材料关。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为标准,对企业的书面材料逐一核查。通过审核企业材料反映的生产情况,初步判定企业的生产条件是否保持合格。
五是认真开展现场核查,督促企业整改。坚持书面审查与实地审查相结合的原则,实地审查企业的生产环境、硬件设施、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等是否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在书面审查合格的基础上,对企业生产条件是否持续符合生产许可证发证要求、不合格项目整改措施及落实原材料进厂验收和食品出厂检验实施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等内容进行了重点抽查。对不能持续保持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时条件的企业,责成限期整改。要求企业采购人员熟悉各种原材料标准、建立原材料台帐,指导企业的实验室人员仔细研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严格按照细则的检验要求进行检验,把好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进出口关。
通过一系列的扎实的举措,保证了沂水的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到目前为止工作人员先后为212家食品生产企业办理了年审,全县食品获证生产企业的年审率已经达到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