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质监局为树立质监部门行政执法良好形象,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制”字为先打基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相关责任制度,明确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细化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的办法和标准,坚决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按程序办事,坚决制止徇私枉法、权钱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杜绝行政执法随意性、不规范问题的发生。
二、“硬”字当头抓队伍。该局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来抓,不断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提高执法人员掌握法律法规的能力和依法办案的水平,对全盟系统的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学习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案件证据收集、调查询问技巧、案件办理思路等,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教育,严格内部管理,使整个执法队伍的素质得到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显著增强,执法行为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走上了程序化、正规化、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
三、“严”字到位抓落实。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将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执法岗位的职权责任明细化,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对社会公开,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推行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做到格式统一、表达清楚、用语规范,内容严谨、寓于说理性,并在文中对当事人提出的主要申辩事由以及自由裁量权作出答复和说明。三是建立健全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及时立卷归档。
四、“查”字评优促进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办法》,该局连续五年由分管法制监督工作副局长带队,抽掉业务骨干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议,通过查资料、看案卷、闭卷答题等形式根据每年确定的主题,进行全面评查,并将结果纳入年度考核。(郭凤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