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央视报道称,北京大量保障房违规出租。
昨晚,本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和专家。专家表示,央视报道的出租现象均位于限价房小区,限价房与经适房和廉租房不同,是带有商品房属性的政策房,从法律上讲并没有严格规定一律不许出租。市住建委表示,对于将限价房出租家庭,将重新调查其是否符合限价房的申请资格。
多个保障房有房出租
央视报道称,位于大兴的兴康家园是一个限价房小区,但在一些租房网站上都可以搜到该小区的出租房源,其中一个网站登出了近百条出租信息。按照网站提供的电话,记者分别咨询了房主和一家中介公司,得到的消息均是有房源出租。
位于丰台区的红狮家园为限价房小区,网上显示,该小区出租的房源多达一两百套。记者随即采访了小区的几位住户,他们表示小区内确有房屋出租,部分房租高达每月3000元至3500元,一年租金达4万元。
骗购将收回已购限价房
昨日,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保障房(廉租房、经适房)是严格禁止擅自出租的,一旦发现有违规出租将依法严肃处理,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房价格来补足购房款。
该负责人称,对于限价房出租的家庭,市区两级住保部门将进行调查,重新复核其限价房的申购资格,当时是否符合限价房的申购标准。如果发现不符标准骗购的情况,已购限价房也要依法收回。同时,市区两级还将检查政策性住房项目周边的中介机构,是否存在违规代理政策房出租的行为。
如果限价房家庭确实符合申购标准,为了解决实际困难而出租是可以的,但不能擅改用途,转租商用。
■ 追访
限价房家庭特殊情况可出租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李文杰表示,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统计中,限价房并不是保障房,而是政策房。
按照住建部的规定,保障房指的是廉租房、经适房,而限价房是当年北京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推出的一个新举措,它的全称是限价商品住房。
“限价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企业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所以它还是属于商品房的范畴。但它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供的一种特殊的商品房。”李文杰说。
与北京市经适房、廉租房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不得出租”不同,在限价房管理办法中,并没有该条文。
李文杰表示,一些限价房家庭因为特殊情况,如自己上班或孩子上学太远,把限价房出租,自己再租住一套更方便的房源,这也是合情合理的,“但限价房家庭必须是真正的中低收入家庭,如果不符合资格,以出租来牟利,那肯定是不能允许的。”(记者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