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味千拉面停止侵权并公开道歉
因味千拉面“骨汤门”事件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和质疑的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以下简称“食品学院”)于前日晚间在其官网正式发布声明称,“从未与味千拉面企业方进行任何合作、协作,从未对其产品进行认证、推荐,也没有给该企业提供过咨询、顾问等服务。”并要求味千方面“立刻停止在各广告媒体上使用‘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认证’、‘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检测结果’等侵权语句,澄清事实真相,并公开在媒体上向我院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检测样品为浓缩汤料非面汤
声明中称,味千拉面官网所贴出的“营养成分测定报告”,其样品是“骨泥浓缩汤料”,并非味千拉面的面汤。此浓缩汤料为中国烹饪协会美食营养委员会所送样品,所有测定数据和营养评价报告,均交给中国烹饪协会美食营养委员会。而营养评价协议是与中国烹饪协会签订,检测费用也是由中国烹饪协会所提供。
报告仅对5年前样品负责
院方表示,该检测报告为5年前完成,注明仅对送检样品负责,院方认为其根本无法证明味千拉面目前正在使用同样一种浓缩汤料,更不能证明其所销售的面汤具有与报告中浓缩汤料样品同样的营养价值。
要求味千拉面公开道歉
据了解,院方在声明中还对味千拉面在食品学院毫不知情的前提下,在商业宣传中长期、大量地在各地、各媒体上宣称自己的产品经过“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认证”的这种做法进行了强烈谴责,认为其纯属违法侵权行为,不仅严重误导了消费者,也对食品学院的良好声誉造成了损害,并要求味千拉面立即停止使用食品学院名称及营养成分检测报告来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立即停止在各广告媒体上使用“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认证”、“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检测结果”等侵权语句,澄清事实真相,并公开在媒体上向食品学院道歉,消除不良影响。院方同时表示,如味千拉面不能接受以上三项要求,将考虑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