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美发美容被指违规宣传 数亿会员卡资金无人监管

  每经记者陈时俊凌建平发自上海

  在上海的大街里弄中,很容易找到一家有着红底大招牌,以“文峰”为名,上书“堂堂正正经商,规规矩矩做人”的美容美发店。据透露,这是一家拥有300家连锁门店,每年营业额高达数亿的连锁性质美容美发店。

  然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期通过深入调查后发现,在文峰美容事业华丽的背后,其美容美发所使用以及对外销售的部分化妆品并不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备案的“合法”产品,而连锁门店每年数亿的会员卡销售资金也无从监管,其经营的“99个”分公司更是屡遭各种投诉。

  对此,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有相关批号便生产销售化妆品属于违规,消费者可以向药监部门反映情况,相关部门将进行查处。

  自9月1日起,记者便试图与文峰有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文峰集团方面始终以负责人在外出差且无法提供联系方式为由,回绝了相关采访要求。

  质疑一:

  集团公司查不到登记信息

  在文峰的官方网站和宣传资料中随处可见:文峰国际集团始创于1996年,总部位于上海浦东,历经十余年的发展后,已经成为集美发、美容、科研、生产、教学、服务、推广为一体的大型集团化企业;上海文峰美容美发连锁集团在全国各大、中型城市的美发美容连锁直营店达数百家,并拥有一家生物制药厂、一家化妆品厂、一家医疗美容中心和两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现有员工近万人,年总销售额达数亿元。

  对于其官网和宣传资料中所称的“文峰国际集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上海市工商局和国家工商局的系统中并没有查询到该集团的任何工商信息;记者另外在香港特区查询文峰国际集团,也同样未能查到相关登记信息。

  另有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上海文峰的连锁店已经达到300家左右,这些门店主要分为直营店和加盟店。

  而记者在上海市工商局的公告查询系统查询发现,1997年12月26日在上海注册的文峰公司全称为“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只有30万元。但奇怪的是,工商资料显示,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在上海市竟有数十个分公司,都是以“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第**分公司”的形式体现。目前号码最大的是第99分公司,但企业状态显示为注销。

  质疑二:

  在售化妆品频打“擦边球”

  集合纯中药护肤和文峰“六合美容”的玄妙概念,化妆品生产销售是文峰产业链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文峰官方网站的宣传资料显示,“文峰生物制药厂、文峰化妆品厂于2007年通过上海市GMP资格认证,生产的六大系列、60余个品种均为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并于2005年被列为‘中国著名品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位于上海浦东的上海文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其实“蜗居”在文峰培训学校大院的一角。

  上海工商局的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9日,注册资金80万元,其中陈巍出资60万,上海文峰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出资20万。后者成立于1999年7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陈浩,注册资本50万元。

  更加蹊跷的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更新到2010年5月6日的上海市获GMP认证企业名单中并没有文峰生物制药厂,更没有文峰化妆品和上海文峰化妆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但文峰官方网站的宣传资料却称,“2006年12月7日~12月8日,通过两天时间的严格检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浦东分局GMP认证小组的专家们在文峰保健品厂GMP现场认证审查表上签署上述意见。这标志着文峰牌胶囊剂(硬)剂型保健食品顺利通过GMP认证。”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内化妆品生产许可查询系统中,上海文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许可证一共有两张,第一张是批准日期为2004年9月7的批准文号“卫妆特字(2004)第0766号”,产品名称备注为“文峰祛斑霜”,该批文的批准状态为“已过期”;另一张许可证的批准日期为2008年11月14日,批准文号为“国妆特字G20080133”,产品名称备注同样为“文峰祛斑霜”。且备注栏特别说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组织对本产品所称功效进行审核,本批件不作为对产品所称功效的认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上述公开资料显示了两个重要信息:第一,上海文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在2008年9月8日到2008年11月14日期间没有化妆品的生产许可证(因为按照有关规定,“卫妆特字”的审批有效期为4年),如果有这段时间内的任何生产应属违规;其二,该生物制药厂生产获“准特字”生产的产品只有一个,那就是“文峰祛斑霜”,但上海文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旗下其余产品都是在“(2001)卫妆准字06-XK-0017号”卫生许可证下生产的,目前在文峰各大门店中仍在销售。

  据悉,“文峰祛斑霜”所获的“国妆特字”是国家针对一系列具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所特设的批号。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方可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然而记者发现,在文峰的所有门店中销售的化妆品已经全面“系列化”,且其中数款产品已涉及“育发、美乳、除臭、祛斑、防晒”等用途。例如在文峰官方网站销售的“祛斑美白系列”、“祛红脱敏系列”、“祛痘生肌系列”、“补水补氧系列”4个系列化妆品,以及“能量疏通系列”等洗护发系列中有多款产品,对于这些“特殊”效用的宣传比比皆是。

  此外,《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另外第十四条也规定,“化妆品的广告宣传不得有宣传医疗作用的内容”。但记者发现,文峰旗下多款产品正打“擦边球”。

  在其官网的产品介绍中,一系列具有医疗作用的产品功效描述颇为亮眼。比如,“头部舒活能量经典套装――有效治疗头痛、偏头痛等现象,改善失眠,抗忧郁和愤怒”;“颈椎肩周能量金典套装――排出体内毒素,改善肌肉酸痛”等。

  对于以上产品的宣传,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化妆品的工作人员须小姐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明确表示:“化妆品的广告宣传虽然不用审批,但是公司还是应该依法办事。属于特殊用途的九大类化妆品在投产前首先要向国家申请‘国妆特字号’,取得批件以后才能投入生产。而宣传化妆品具有医疗作用也属于违规,因为化妆品根本就没有此类作用。”

  而对于像文峰旗下的“原装进口精油”等进口化妆品的监管,须小姐表示,这类化妆品需要直接报国家药监局,审批认可后会颁发“国妆进字”或者“国妆备进字”。如果没有这类批号便生产销售的话,便属于违规,消费者可以向药监部门反映,进行查处。同时,这类夸大宣传的情况,工商部门也可以予以查处。

  质疑三:

  数亿会员卡资金“无人监管”

  除美容产品外,在上海文峰的经营模式中,员工的收入也受到广泛质疑,原因在于其主要来源于销售会员卡。

  上海文峰美容美发有限公司某店资深发型师阿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透露,发型师的收入主要是来源于分成和会员卡及产品的销售,分成情况一般是发型师个人提成顾客消费额的27%,而会员卡的提成是每100元提8元。他还透露,“来我们这边的顾客,90%都是办卡的”。

  央行发布的、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但美容美发行业内这种预付消费卡却一直缺少明确的规范和监管。因此,像文峰这样的连锁企业究竟销售出多少金额的会员卡,并没有确切数字。

  文峰官方网站的宣传资料称,文峰美容美发“年总销售额达数亿元”。假设文峰销售额的90%以会员卡消费,那么每年沉淀在文峰的资金额就可能达到数亿元。

  中国美容美发协会会员部农小姐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像文峰这样比较大的连锁企业,一般都会推会员制的服务。企业用会员卡的方式一是为促销,此外公司通过这种会员的制度能够把档案建立起来,更好进行后期的服务。

  “通过这种模式,一旦消费者办了会员卡就等于有一笔钱已经到了公司的户头里,公司可以用这笔资金去周转别的,属于一种资金运作的方式。”农小姐同时也承认。

  在会员卡的推销和相关产品的销售上,有关文峰美容美发的投诉案例屡见不鲜。记者查阅发现,截至8月26日,在大众点评网关于文峰美容的前60条顾客留言中,差评占到了46条;且在大众点评网上网友对美发行业的评分中,文峰是惟一评分为个位数的公司,排名倒数第一。

  面对文峰会员卡中可能达到数亿资金的沉淀,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任何透明的信息。

  公开信息显示,上海文峰国际集团新的总部基地——上海新世纪文峰大厦已经在上海普陀区桃浦镇创业园落成。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前往探营时发现,该建筑内部已经开始装修,这个总部基地是否和会员卡的资金相关,到目前为止也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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