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里予
晨报讯昨天,市食药监局公布了2009年第四季度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处罚情况:洛阳市汉本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09.04.26”的光豆刺光肤液(规格16ml/瓶),检出违规添加禁用物质甲硝唑(抗生素)。
2009年第四季度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处罚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 主要违法行为
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汉明食品商店 销售过期化妆品上海家仕摩贸易有限公司曲阳路分公司 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上海民莎商贸有限公司虹口第二分公司 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上海市虹口区唯唯理发店 销售、使用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上海雯莎休闲中心(金日造型美发店) 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上海峰峰发型设计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销售、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上海市虹口区漪杰美发美容店 销售、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上海歌诗玛化妆品有限公司肇嘉浜路分公司 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上海泛友贸易有限公司分公司 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上海歌诗玛化妆品有限公司 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化妆品、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上海爱情湾美容有限公司 销售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化妆品、销售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