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半个月,就要过年了。票难买,路难行,好不容易回一趟家,好多人都想着提早回去或是过了年多待几天,好好陪陪家人。
可是,宁波一家公司发出的“2011年春节放假通知”,让很多员工看得心里拔凉拔凉的。
这份通知规定,春节放假前5天(元月26至元月30日)和春节上班后5天(2月7日至11日)休假的,每天按三倍扣发工资。
雷人通知规定“请假要扣3倍工资”
网友“徐大哥01”在东方论坛上发了个帖子,说“公司发了个关于职员过年请假的通知,除公司规定放假的七天外,其余请假时的工资按日工资三倍扣。”
他还把通知的正文贴了出来。
通知说:“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1月31日至2月6日为春节假期。在春节放假前5天(元月26至元月30日)和春节上班后5天(2月7日至11日)休假的,每天按三倍扣发当月工资。”
通知的落款是“宁波雅戈尔日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公司解释:通知只是用来吓唬员工的宁波雅戈尔日中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但自称是部门负责人的员工承认,公司确实发过这么一份通知。
“通知可能有些不太慎重,员工也有些过于着急了。这只是用来吓唬员工的。”
她解释说,往年有些员工一拿了工资就悄悄走了,所以今年才发了这么个通知。
她还说,公司发这份通知,不是不让员工请假,是希望大家尽量不要请,如果真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要找总经理特批。
都是订单和用工荒逼出来的这位负责人说,出台这么个规定,公司也很无奈。
每到年终,往往是订单爆满的时期。“公司的产品主要出口到欧美国家,一过完春节,公司就急着要发货,又因为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都是手工操作,更需要多些人手……”
她介绍说,为了鼓励员工安心留在宁波过年,公司想了很多办法。
比如,春节期间给员工发放雅戈尔动物园的优惠门票,对农历二十八、二十九坚持加班的员工,每人每天奖励三倍工资的奖金。
为使员工顺利回家,公司也给出了很多便利条件:由公司负责联系包车接送员工,对部分不能安排包车接送的线路,也会安排代为购买车票等。
虽然公司有种种理由,但请假扣三倍工资,到底合不合理?
宁波市劳动维权热线12333的工作人员答复说,这一规定本身是违法的,如果真的实施,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劳动者请事假的,企业可以不支付事假期间工资,但不得扣减事假以外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