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两节”期间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安全,元旦前夕,12月28日至29日,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万新华带领监督科、常宁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通过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原材料仓库和库房成品以及产品销售凭证的仔细检查,发现分别位于官岭镇和三角塘镇的两家烟花厂均存在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的问题,部分产品违法使用了“浏阳生产”的标注,涉嫌违法生产的烟花共1370件。检查组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截止12月31日,常宁市质监局执法人员还检查了其他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情况较好,未发现添加违禁药物和假冒行为。(周升旺)
周升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