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昆山某企业进口了一批猕猴桃馅饼,产品外包装上宣称未添加糖分、营养标签显示糖含量为0(无糖食品的法定标示)。昆山检验检疫局分析了产品工艺后,认为猕猴桃中天然含糖10%以上、达到无糖食品的要求很难,高度怀疑其糖含量可能超标,对该批食品实施了定量分析。实验室实际检出的糖含量达0.606g/100g,判定该批产品不属于无糖食品,营养标签标注内容必须修改。
无糖食品作为健康产品已经越来越为人们所认知与接受,虽然无糖食品标签上糖含量为0,但无糖产品还是可以含有一些糖的。根据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规定,“无糖”的要求是指固体或液体食品中每100克或100毫升的含糖量不高于0.5%(即0.5克)。
而无加糖食品作为无糖食品的“近亲”,顾名思义是指在生产时不加入提纯糖类的食品,但并不刻意消除水果、牛奶等原料中天然的糖份。
该案例中,生产企业有意无意地混淆了无加糖食品和无糖食品的概念,但在昆山检验检疫局的细致分析下无所遁形,企业不规范的行为也被及时纠正。在此昆山检验检疫局呼吁各食品生产商加强产品质量管控,诚实守信、杜绝夸大宣传;经销商在产品验收环节注意索证索票,加强检查检测;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客观认识广告内容、保持理性消费;此外,这一案例也提示检验检疫部门食品标签符合性验证工作绝不能放松,对不规范的广告用语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在选择具体检测项目时还应该深入分析工艺配方等信息。(昆山检验检疫局 邱伟正)
邱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