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北京市质监局组织召开全市轨道交通电梯安全工作会议。市质监局副局长张巨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重大办、市交通委、市质监局特设处、相关区县质监局、市特检中心及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和电梯制造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质监局及相关部门结合“7.5”地铁四号线自动扶梯事故暴露的问题,对轨道交通电梯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轨道交通项目新增电梯在设计选型时,要充分考虑客流大、载荷重、运行时间长等特点,除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外,还应符合北京市地方标准《重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技术要求》中的有关规定。
二是在轨道交通项目推行电梯制造单位“终身负责”的工作机制,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终身负责;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要按照要求对电梯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结果负责;电梯投入使用后,电梯制造单位要对其制造的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并给予维保单位技术指导和备修件支持。
三是要求轨道交通运营使用单位在电梯使用的重点时段、关键位置安排专职人员对乘客进行安全乘梯引导,并根据电梯使用特点和公共安全的特别要求,增加日常维护保养频次。
会上,张巨明副局长指出,轨道交通客流量大、人员密集,电梯安全倍受社会关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轨道交通电梯安全工作,一是要认真汲取 “7.5”地铁四号线自动扶梯事故教训,切实加强轨道交通电梯设计选型、维护保养、运营使用等各方面的工作,确保轨道交通电梯安全;二是要做好地铁9号线南段、8号线二期北段、15号线一期东段三条新线通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做好设备调试、磨合,确保站内电梯在通车时按时、安全投入使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电梯制造、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研究建立北京市电梯安全评价和市场退出机制;四是与市重大办、交通委及轨道交通建设、施工和运营单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轨道交通领域电梯安全问题。
(市局特设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