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17日,内蒙古自治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组赵丽副调研员一行4人深入到兴安盟开展工作,检查组通过“听、看、问、查”的方式,重点对兴安盟质计所和兴安电业局电能计量中心的工作进行了检查。
兴安盟质计所所长李秀方和兴安电业局副局长运志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别向检查组详细汇报了电能计量检定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组依据《JJF1069-200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和内质监计发[2011]505号文件《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查方案的通知》,从制度是否健全,能力是否适应,行为是否规范,体系运行是否有效等四类十二项72小项逐项逐条进行检查,并重点检查了2010年检查中出现的不合格项整改项以及整改情况。
通过三天的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计量检定机构的行为,解决计量检定机构规范运行和计量标准考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检测工作能力和水平,使计量检定机构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为社会和质监部门提供了准确、及时、科学可靠的技术数据。(张立志)
张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