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示范田”
——辽宁检验检疫局与沈阳地区八城市签署沈阳经济区检验检疫一体化框架协议
2011年11月12日,在辽宁抚顺市举行的2011年沈阳经济区八城市书记市长联席会议上,辽宁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崔茂森与来自沈阳地区沈阳市市长、鞍山市市长、抚顺市市长、本溪市市长、营口市市长、阜新市市长、辽阳市市长、铁岭市市长共同签署《沈阳经济区检验检疫一体化框架协议》,开启了辽宁检验检疫局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篇章。
当日,会议以“开拓创新,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全面实施;合作共赢,谋求新型工业化发展实现新跨越”为主题,明确了八城市在教育、社保、交通、卫生、金融、检验检疫等方面的合作意向,共同推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的发展。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辽宁省省委书记王珉和省长陈政高,以及各有关市领导及相关部门共180多人出席会议,沈阳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于风琴参加会议。
2010年4月6日,经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设立沈阳经济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辽宁检验检疫局主动跟进,紧紧围绕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沈阳经济区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部署,与沈阳经济区各地政府建立紧密联系机制,通过检验检疫一体化共同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全力支持将沈阳经济区发展成为区域性经济中心、全国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和东北亚地区重要经济中心的目标。
《沈阳经济区检验检疫一体化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大了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服务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同城化建设各项措施落实的工作力度。同时,沈阳经济区八市政府承诺,继续加大区域内检验检疫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支持检验检疫机构开展进出口产品快速检测方法研究,在基础建设、疫情防控、重点实验室建设、科研立项、科研经费及仪器设备投入等方面提供支持。沈阳经济区由辽宁省内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八个城市组成,自上升为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辽宁省委省政府围绕沈阳经济区发展目标和“一核、五带、十群”等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探索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辽宁检验检疫局党组针对“沈阳经济区”,内分支机构主动作为,大胆探索,确定了区域内检签证一体化、通关便利一体化、检测工作一体化、服务标准一体化、政策措施一体化、信息资源一体化、执法把关一体化、质量管理一体化等具体服务措施。
一年来,沈阳经济区内各检验检疫机构迅速行动,在促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要原材料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创新型国际化企业,扶持区域内56个主导产业园区建设等方面“一区一组”、“一企一策”,把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列为“局(处)长工程”,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助推沈阳经济区发展和对外开放。在实行“5+1”工作制的基础上,采取“预约制”、“特事特办制”实现全年365天的“全天候”通关服务。据了解,通过实行区域“集中审单”,可实现区域内24小时受理报检、24小时自动审单,通关时间提速1/3。“直通式”电子报检可使企业在报检窗口一次性完成通关放行手续,企业不必两次往返窗口。仅减免费政策一项,每年可直接为出口企业降低成本3000多万元。2010年,沈阳经济区八城市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速16.1%,高于全省2%;实现进出口贸易160.5亿美元,其中营口市进出口总额比上年增长74.6%,本溪市实际利用外资增长77.9%、铁岭市增长52.9%。
2011年5月13日,辽宁省省长陈政高等省市领导到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调研时,称赞该局“基础设施一流、技术设备一流、工作业绩一流、队伍建设一流”,希望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扬成绩,为全省改革开放发展和全面振兴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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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经济区
沈阳经济区是以沈阳为中心,在半径百公里范围内,涵盖了沈阳、鞍山、抚顺、本溪、营口、阜新、辽阳、铁岭等8个省辖市。区域面积7.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50.8%,城市化率达到65%,是中国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2010年4月6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沈阳经济区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为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新区、成都、重庆、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深圳等七个地区后,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八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也是我国唯一一个以新型工业化为主要内容的实验区。
沈阳经济区发展目标
到2015年,区域主要经济指标显著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和区域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沈阳经济区基本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综合实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成为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
“一核、五带、十群”“一核”:建设沈阳特大经济核心。充分发挥沈阳的核心带动和辐射作用,提升沈阳区域中心城市地位,打造东北亚国际中心城市。
“五带”:打造沈抚、沈本、沈铁、沈辽鞍营和沈阜等五条城际连接带,加快产业和人口聚集、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升社会服务功能,形成若干新城区、经济区,推进城镇化、一体化进程。
“十群”:以五条城际连接带为载体,打造沈西先进装备制造、沈阳浑南电子信息、沈阳航空制造、鞍山达道湾钢铁深加工、营口仙人岛石化、辽阳芳烃及化纤原料、抚顺新型材料、本溪生物制药、铁岭专用车和阜新彰武林产品加工等十个主业突出、优势明显的重点产业集群。
检验检疫区域一体化服务措施
报检签证一体化:建立沈阳经济区进出口商品报检、签证一体化大检务机制。沈阳经济区各检验检疫机构以“多点报检、区域通办、就地取证”、方便企业为原则,整合资源,挖掘潜力,通过对检务管理模式的合理创新,实现在沈阳经济区内任一检验检疫机构窗口办结所有报检签证相关事项,不受地域限制。
通关便利一体化:沈阳经济区各检验检疫机构积极推进区域“集中审单”,推行进出口货物在沈阳经济区范围内直通放行;构建以“大通关”为纽带的区域检验检疫一体化通关机制,进一步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通关效率,推动沈阳经济区口岸便捷通关,充分发挥沈阳经济区对东北腹地的幅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内干港、特殊监管区及商贸物流业的发展。
检测工作一体化:沈阳经济区各检验检疫机构共同建立区域内检验检测公共平台,优化实验室配置,整合实验室资源,统一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统一检测项目、统一标准和方法,提升检测能力。实现区域内检测资源共享,检测结果互认。建立“多点接样、内部配送、无缝衔接”的检测工作新模式,缩短检测周期,加快验放速度。
服务标准一体化:沈阳经济区各检验检疫机构全力服务区域内重点项目、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的建设与发展,统一检验检疫程序、统一业务管理模式、统一监管尺度、统一流程时限,统一服务承诺,实现区域检验检疫服务标准一体化;积极推进窗口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统一规范的软硬件设施,做好政务公开,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树立检验检疫良好的对外窗口形象。
政策措施一体化:沈阳经济区各检验检疫机构共同开展对沈阳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研究,共同探索促进“一核”、“五带”、“十群”发展的检验检疫监管新机制、新模式,进一步完善“一区一组”、“一企一策”等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保持区域内各检验检疫机构执行政策措施的适用性、一致性,促进区域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要原材料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标准水平。积极争取国家质检总局的优惠政策在沈阳经济区先行先试,充分发挥沈阳经济区的试点和示范作用,大力促进沈阳经济区的对外开放。
信息资源一体化:沈阳经济区各检验检疫机构共同构建区域内统一信息化平台,积极参与辽宁电子口岸建设,实现各检验检疫机构内部及与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间在诚信管理、行政执法、预警通报等相关信息的共享和互通,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行电子申报、电子签证和电子放行,提升服务沈阳经济区发展效能。
执法把关一体化:沈阳经济区各检验检疫机构共同构建区域内检验检疫联防联控体系,强化海空口岸把关职能,有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防止疫病疫情传入;建立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应急处置等联动和协作机制,统一执法依据、程序、尺度和裁量基准,维护正常进出口贸易秩序,营造沈阳经济区优良经济发展软环境。
质量管理一体化:沈阳经济区各检验检疫机构共同推动区域内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统一管理标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追溯体系;共同推进“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的质量工作机制建立,促进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沈阳经济区出口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树立“辽宁制造”和“辽宁创造”的良好国际形象。
(辽宁检验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