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监督抽查发现的各种产品质量问题,温岭市质监局根据《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规定,多措并举,加大了后处理工作力度。
一是收到企业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及时告知企业,按规范记录有关不合格企业及产品的详细信息,建立不合格企业档案。二是按照“后处理”工作程序,向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在制产品、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不合格产品产不准继续出厂;查明不合格原因并予以改正,并要求企业按期提交整改报告;已流入市场的产品立即实施召回。三是严格调查处理,督促按期整改,组织后续复查,确保整改到位,按期总结上报,同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罚。四是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请有关专家给企业质量负责人讲解标准要求,帮助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查找问题,分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企业落实。五是对合格率较低的产品,开展专项整治。六是针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立案处理。
上半年,温岭市质监局共处理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企业案件50多起,通过后处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意识,增强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快速发展。(通讯员:颜蓉蓉)
颜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