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沂水县质监局接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重大问题检验意见书:沂水县某企业使用的两台高压氢气储罐定期检验不合格,存在事故隐患。
高压氢气储罐因其储存的介质为易燃易爆的氢气,并且储存量大,设计压力高,属于三类高压容器,本身就属于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接到检验意见通知书后,沂水县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与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到达现场检查后依法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必须经有资质单位维修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对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进行了现场查封。
目前,该企业已经联系容器制造厂家进行维修修复。企业负责人表示一定会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等设备消除安全隐患检验合格后才会重新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