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沃尔玛销售过期“板鸭”?
昨日有市民反映,在昆明市前兴路沃尔玛超市食品架上销售的一款“板鸭”食品,已过期8天。
上午10时许,在该超市板鸭、腊肉类食品货架上记者发现,过期的是一款叫“一品恋”板鸭食品。货架上所摆放的同类板鸭包装上的标签多数已经被撕得看不清楚,甚至很多没有标签。在翻找中记者发现,几袋板鸭食品外包装上还留有标签,上面的保质期为2011年9月24日~2011年10月24日,已过期8天,但仍摆在货架上销售,价格为26元/包。
记者就此情况向超市两名工作人员了解时,其均称不知情,并叫来了超市销售区负责人陈敏。陈敏来到板鸭货架前,叫工作人员把板鸭包装上的标签全部撕掉,并解释称:“这个大标签不符合规格,是销售员在不认识的情况下贴错标签。包装上过期的这个大标签是被工作人员贴错的,真正的保质期要看板鸭原包装上标签。”
超市的值班副总也表示,超市销售过期板鸭“应该是没有的事情”。但随即,一在场的女性市民反映,几袋过期板鸭的标签“是刚被工作人员撕掉。”在该市民及记者的提问下,超市值班副总均予于否认。她们的解释是板鸭包装上贴标签过期,但并不认为板鸭过期。据云视整理
■相关新闻 五华工商:4新规防过期熟食“变脸”
近期媒体曝光某超市过期熟食“变脸”照卖后,五华工商局举一反三,立即检查辖区柏联百盛超市、新西南广场超市、家乐福超市南屏店、四川百佳超市金碧路分店等人流多、销量大的超市,看其在销售熟食制品中是否存在此类现象。
在检查的同时,五华区工商局有针对性地出台4条措施,严防过期熟食“变脸”再卖。在超市销毁过期熟食制品必须做好销毁记录的基础上,于次日通过QQ在线平台等方式向工商长春分局报备;要求超市向五华长春分局报备对过期食品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名单;工商长春分局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专项检查方法,督促超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内部管理制度;通过食品安全专题培训,进一步向超市相关人员强调遵守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性,旗帜鲜明地告知超市,如有违反,必将重罚。(稿件来源:云南网 记者 杨国勤 见习记者 刘小燕 通讯员 梧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