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店内张贴的霸王条款。
宣称“打折商品不退不换” 工商检查三里屯MANGO店
“霸王”店家 收回“欺民告示”
今天上午,针对“打折商品不退不换”问题,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团结湖工商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三里屯Village的MANGO店进行检查。
记者在该店看到,收银台旁立着“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的牌子。该店一名主管称,负责人正在外面出差,她不知道“特价商品不退不换”违规。
工商执法人员将一张写有“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的纸让该主管盖章签字后留存作为证据,另一个牌子已经让该店收起。执法人员已经责令该店立刻整改,即使是打折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也必须要给消费者退换,该店主管也已经答应。
据团结湖工商所副所长张延介绍,会对这家店面进行立案并作出处罚。记者了解到,这家店的营业执照显示是一家外资品牌,需要等待营业执照的负责人来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