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大农业中占据重要地位的水产养殖业,多年来通过稳定、丰富的市场供应,改善了国民营养结构。不过,在近期食品安全问题凸显的大背景下,《经济参考报》记者通过走访湖南、湖北等一些水产大省了解到,目前我国水产养殖业从生产到流通各个环节,“药物依赖”挥之难去。虽然上市水产安全品质特别是“药残”检测合格率不断提高,但一些领域使用违禁药品养殖的问题也屡禁难止,特别是生产领域“兽药鱼用”和“人药鱼用”暗流涌动,潜伏着餐桌污染威胁。
养鱼“打药”趋于常态
“鱼老板”介绍说,养一季鱼,投放从治鳃病、肠炎、烂鳍到肝病等的药,加上人工授精、孵化等环节,用药少则几种,多则十多种,已经趋于“常态化”。
权威数据显示,我国海淡水养殖池塘总面积达4100万亩,已成为我国最主要的养殖方式。在我国中部地区的湖南、湖北两省交界处长江两岸广袤的原野上,天然湖泊和人工精养鱼池联排成串。
不过,在中部湖区纵横的水网间穿行时,《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主干道、乡村公路两旁与饲料店数量一样多的是鱼药店。《经济参考报》记者走进一家占地近百平米的“鱼药超市”,看到各种药物堆满了几个大货架。货架背后,还有用大袋、大桶盛装的各种药物。从标签上看,“养水王”标称用菌类、葡萄糖、维生素、氨基酸、活性酶等合成,老绿、黑臭、铁锈和白浊的鱼池水用后就能变清。“黄金氧”、“久久氧”等则用“免疫酶”、解毒剂、增氧剂制造,投进水里能大量增氧。在货架上最显眼处堆放的,还有“敌百虫”和很多的“消炎药”(抗生素)“鱼药超市”老板说,进入旺季后,生意会很好。
一些长期从事水产贩运生意的“鱼老板”说,有多年经验的养鱼户、一些鱼药门店老板如今都算得上是“兼职鱼医生”。有的人靠显微镜等简单设备,发现鱼池出现病鱼、死鱼,就自行诊断,实在没辙也会求助水产站技术人员。而药物治疗往往是解决鱼病问题的最终办法“参考”药品生产厂家提供的销售说明书,再根据鱼池水产病害症状变化的情况自行增减剂量。有“鱼老板”算账说,如今精养鱼池成本投入中,鱼药花费占到约5%甚至更高。养一季鱼,投放从治鳃病、肠炎、烂鳍到肝病等的药,加上人工授精、孵化等环节,用药少则几种,多则十多种,已经趋于“常态化”。
禁药“药残”暗流涌动
一位在政府机构从事水生动物防疫检测的专家说,鱼药是精养鱼业主要生产资料之一,但投喂鱼药也会带来“药(物)残(留)”问题,如抗生素等“药残”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会对食用者身体健康带来负面影响。为此,内陆很多水产大县公共财政每年大约要投入上百万元,组织大量人力、物力采集数以千计的水样和鱼样化验。
公开数据显示,随着近些年执法力度的加强,一些水产大县“药残”合格率,已经从3年前的80%多上升到了目前的97%甚至更高。
《经济参考报》记者在一些水产大省采访,接触的水产部门干部或专家一方面肯定,随着监管政策落实,上市水产“药残”合格率有了很大提高;一方面也坦言目前“药残”和使用国家禁用药问题,在少数养殖领域依旧“阴魂不散”。
今年年初披露的信息显示,农业部渔业局去年组织27家水产品质检机构对全国30个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开展的一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就从随机抽检的997家水产养殖单位中发现有25家单位样品含有对人体或者环境构成危害的禁用药物。其中,一些省份出产的甲鱼、对虾、河蟹、青虾、鲫鱼被检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还有的省市鲫鱼、草鱼、鲤鱼样本被检出“孔雀石绿”。在发现的问题中,草鱼、河蟹体内五氯酚钠、对虾体内氯霉素残留等问题,也被查获。
而各地围绕食品安全展开的各种活动中,社会关注到的水产领域使用药物和添加问题还很多。如养鱼需要对池塘施用化肥“育水”,人工繁殖杂交过程中使用促排卵和促性腺激素等。在生产环节之外,还有如为长途贩运过程、市场零售中保持水产鲜活形象,使用包括甲醛溶液(福尔马林)等在内的各种药物;甚至连带鱼和黄花鱼身上也人为地抹上化工颜料“金粉”、“银粉”打扮“卖相”。有研究还指出,虽然某些有机磷酯类化合物因为被发现存在对环境和对水产、人体的致毒风险,在一些国家已被禁用,但在我国很多水产领域,相关药物仍被作为“高效低毒”鱼药被广泛使用。
有水产监管部门专家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孔雀石绿被国家严令禁止在水产养殖中使用,但长期以来,仍有水产养殖户把孔雀石绿当作治疗鱼类肤霉病等病的“特效药”。把硝基呋喃类抗生素添加在饲料中喂鱼,防止鱼池或网箱中细菌传染和刺激水产生长。而甲醛溶液(福尔马林)被用来治鱼病,则有很长的历史。
兽药、人药鱼也照吃
业界人士透露,我国水产养殖领域一些因为安全性等问题被列为养殖鱼类不能添加的药物,却在以兽药名义“曲线”进入水产养殖生产环节。一些存在毒副作用等问题的人药,也因为廉价、速效或容易购买等原因,被一些养殖户用在了鱼身上。
一些业界人士和专家指出,我国目前针对水产领域“药物依赖”的相关管理措施还有很大提升和完善空间。一方面,政策严令禁止很多违禁品在水产养殖业的使用,但却允许其他领域公开生产、销售和使用这些药物。这使得一些唯利是图的养殖户通过合法渠道花点小钱就能轻易买到这些违禁品。另一方面,科学研究证明很多药物可以兽用或可以人用,但给鱼用却会带来危害。而现实中却存在“兽药鱼用”和“人药鱼用”的现象。目前,我国水产药物研究缺乏独立性,新药开发水平不高,真正的鱼药可选择余地有限,这导致目前市面上五花八门的鱼药涌现,其中很多实为兽药和人药。
还有业界人士透露,我国水产养殖领域一些因为安全性等问题被列为养殖鱼类不能添加的药物,却在以兽药名义“曲线”进入水产养殖生产环节。一些存在毒副作用等问题的人药,也因为廉价、速效或容易购买等原因,被一些养殖户用在了鱼身上。这些药物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也可能带来健康隐患。
一些专家担忧地说,伴随着不断上升的行业景气度,我国水产业养殖主体越来越多。至“十一五”末,农业部渔业局初期建立的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生产单位数据库内,就已经收集整理各地有近10万个水产养殖单位。而尚未被纳入“数据库”视野的散养户和新建规模化养殖单位,还多如牛毛。但与之不相适应的是,能兼顾生产和质量安全的公益性技术服务体系却没有得到相应增强。相反,基层过去作为“单位人”的“水产技术员”,被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鱼医生”取代。一些“鱼老板”“鱼医生”受利益驱动联合在一起,为追求超额利润,用起药来“没有轻重”。
“惠渔”才有健康保障
一些水产养殖主产区干部和专家认为,我国水产养殖业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关键点之一在于控制“药残”并逐步减轻对药物的依赖。为此,需要一手抓监管创新“治渔”,一手抓水产养殖业基础改善和政策扶植“惠渔”,只有标本兼治“两手抓”,中国水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才有希望。
据了解,我国内陆省份人工养殖水面的基础,绝大多数成形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之前。很多早期建设的养鱼水面本身建设标准就不高,加上长期使用缺乏维护,逐年淤积更导致很多鱼池水深从3米以上缩减至2米以内。加之,养殖水面存在的水源、输电、公路配套不到位或不完善,增氧机、投饵机、清淤机等先进渔业机械设备难普及。在如此恶劣的生产条件下,密集养殖鱼类相互之间摩擦造成的体外伤等水产病害必然多发并迅速蔓延,健康养殖无从谈起。养殖户为维持生计,必然依赖用药。一位渔业部门干部说,看似属于生产方式范畴的水产食品“药残”问题,根子还在于渔业生产基础建设“多年欠账”。
统计数据显示,到2010年底,全国共改造养殖池塘1100多万亩。不过,我国目前还有约1000多万亩养殖池塘亟待改造。从2010年池塘改造项目推进情况看,当年改造池塘390万亩,总计投入改造资金83.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投入3.2亿元,地方财政扶持资金投入13.1亿元,其余“占大头”的资金源于社会、单位和个人自筹。
有专家呼吁,考虑到中西部地区地方“财政配套”能力比较薄弱、工程条件相对较差导致投入更高,国家和地方应该站在维护食品安全的高度,在中部地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中结合水利建设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两大政策,把“治水”和“养鱼”统筹兼顾起来。
此外“两湖”地区一些基层干部说,近些年国家政策在向“三农”倾斜的过程中,对种植业、畜牧业和农业机械都给予了大量补贴,但对渔业生产仅有机动渔船柴油补贴等有限的几种。在渔业生产缺乏必要财政和金融支持背景下,一方面是鱼价走低,一方面是饲料和人工工资大幅上涨,一些水产养殖户为了挣钱,被迫通过廉价药物甚至违禁药物提高投入产出比,这成为“药残”始终“阴魂不散”的一个重要原因。
还有专家认为,水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还须依靠工厂化、标准化的规模养殖。对此,国家应采取引导性措施,促使金融机构将水产品收购纳入农产品收购计划之内,给予资金和贷款上的安排;对新上的水产品大型加工项目,应给予固定资产添置补助和生产流通资金贷款支持;对具有影响力的水产龙头企业,国家应有配套的信贷扶持和税收政策。